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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个城市标志性建筑设计方案成功招标的背后

2019年11月09日 作者:陈艳 打印 收藏

编者按:为了更好地服务专业读者,“中国招标投标网”微信服务号,从2019年10月3日起正式推出“采购深一度”专栏,对于业界遇到的新鲜事以及热点、难点问题,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层面作出深入分析,力求达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本专栏文章的特点有三个:第一,法律分析都基于真实的典型案例系统性地进行;第二,法律分析都由权威的法律专业人士作出;第三,本栏目的文章追求“精编”,所有文章的案例来源、法律分析专家都由《中国招标》周刊社社长兼总编辑张松伟亲自选定,并最终定稿。

本期话题源于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总经理李小武的案例操作咨询:采购人采购6米高的黑色花岗岩人物雕塑,预算300万元,能否提供案例参考?编者认为这类项目在实务中不断出现,操作难点疑点较多,业界关注度很高。因此,向操作过此类项目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乐敏进行案例约稿,同时向业界专家、博士毛林繁进行法律分析约稿。在经过精心编辑之后,把本期“采购深一度”稿件一组两篇呈现给广大读者(本期先行刊发该话题的第一篇)。


城市建筑设计,特别是城市雕塑、艺术品采购除满足其实用性外,一般还需要符合城市文化特点,富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创新。如何实施好这类项目采购,是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专业能力的检验。

2015年7—8月,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功组织实施了某城市XX区ZZ湖区南、北两岸标志性建筑概念性方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该项目预算金额400万元,共招标城市标志性建筑设计方案22个。

一、项目背景及规划定位

该区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新格局”的重要支点,是市经济转型升级与可持续发展的“新引擎”,同时还是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改革实验的“新平台”。区内湖域规划范围9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约3平方公里。环湖规划布局建设科学研究及应用转化、信息网络、生物医药、创意设计、军民融合、中德合作等六大产业组团,重点发展基础科研、互联网大数据、生物科技、高端制造、现代金融、创意设计、研发服务等高端产业。

为此,要求在该区的湖域规划中,塑造具有标志性的区域空间形态,以有利于推动形成创新研发、产业引领、智慧城市、创新示范功能的典型区域。

二、采购项目特点及难点

针对该项目方案设计招标特点,笔者单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有效落实到整个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

(一)中标方案与优化。标志性建筑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和象征,为选择到最能切合该区整体规划的标志性建筑方案,必须广泛征集,从投标人中选出最优方案。设计工作富有创造性,通常采购人还需和设计师反复沟通,优化设计方案,甚至结合多家方案及创意才能确定最终方案。

(二)政府采购原则与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信息公开原则,投标人的相关投标内容必须依法公开,为了让采购人取得最优方案,未中选的一些设计理念如何被采购人合法采纳,未中标的设计方案和理念的知识产权怎样依法保护是招标投标中需落实的一个问题。

(三)投标人及项目组人员要求。为了取得最优的设计方案,既需要设计院这样的独立法人主体,也需要设计师、艺术家这样的自然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为此,投标人资格条件设置就成了确保投标人中标后可以有效履约的重要条件。

三、招标文件编制要点

为实现从该项目投标方案中进行择优,笔者单位着重考虑了上面难点分析中讨论的问题,并在招标文件中给出相应对策。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为了吸引优秀的设计师和设计团队,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是响应政府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以及《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规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均可以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同时,鼓励设计院、设计公司等法人单位充分吸纳优秀的设计师、艺术家参与投标。

(二)设计方案实施入围制。笔者单位将本次采购定义为设计方案入围采购。无论投标方案中标与否,对入围的设计方案(拟订为该湖区南北两岸即A、B包各12家)均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招标文件明确“入围供应商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对其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并提交一套完整的方案成果。最后,再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见,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投择优、确定最终方案。”

招标文件规定,根据采购人对A、B包入围供应商数量的要求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入围供应商的选择设定三种情况“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3名,本项目采购失败。”“3名≤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12名,所有供应商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预选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12名,推荐前12名为中标预选供应商。”

A包、B包分别根据评分高低设置奖项等次(由高到低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每个奖项等次设置4名获奖供应商。一等奖各给予奖金2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各给予奖金1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各给予奖金10万元人民币。最终方案(A、B包各一个)再分别给予15万元的额外奖励。

(三)版权归属问题。在招标文件中,特意对版权归属问题作了要求:“投标人应向采购人递交一份单独密封的有设计者、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联合签署的标志性建筑概念方案设计成果的版权声明。版权声明应说明:

该投标人和设计师是该标志性建筑概念性方案设计成果的真正作者;

投标人应确保该概念性方案仅用于本次方案采购投标,不得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方案采购投标。

同意该城市设计成果的版权归属采购人和供应商共有,并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版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保留提交之设计内容和版权声明的副本。

如对招标文件有关版权的要求有异议,采购人将视其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予以处理。”

(四)报价分。由于本次采购为设计方案入围采购,并已对每个方案设置了奖金金额,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故本项目评审因素中未列价格分。主要从建筑方案设计的构思、立意、布局特点;主要建筑的功能、规模;建筑形象、空间组合、建筑尺度、高度、立面材质等设计对投标方案进行了细化评分。

四、采购实施中的重点

(一)现场踏勘和方案编制答疑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地标性设计“结合整体城市空间形态研究在可选用地内选定,地块用地规模可根据方案调整。”为了让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更直观的了解现场情况,由采购人统一组织投标人场踏勘和方案编制答疑会。

(二)现场演示。为了向评标委员会更直观的展现投标人的设计理念,项目特别设定了10分钟时间,由通过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对自己的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动画演示及介绍。

投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演示顺序后,逐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室向评标委员会对设计方案进行远程动画演示。

最后,在各方配合下,该项目顺利完成评审工作。经过评审,A包共15家投标人(其中包含两家由相关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11家,未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4家;B包共15家投标人(其中包含两家由相关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11家,未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4家。最终,A包、B包各推荐11家入围供应商。

评审结束结束后,采购人吸收采纳各入围供应商的设计方案,通过后续优化设计,最终确定了设计方案。A包和B包设计效果图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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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责编: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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