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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忙于“公权变现” 15 年后选择主动投案

2019年11月22日 作者:记者 颜新文 黄也倩 通讯员 杜玲玲 打印 收藏

“退休15年还来投案,这不仅是对我自己的交代,也希望给所有临近退休的领导干部敲响警钟。”9月24日上午,站在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被告席上的,正是已经66岁的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

今年2月15日,农历春节刚过没多久,陈建设主动到浙江省纪委监委投案。“退休15年还主动投案,实属少见。”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9月24日,这起曾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建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陈建设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被告人陈建设利用担任绍兴市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建筑资质办理、项目移建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5万元。鉴于陈建设具有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的自首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具有法定、酌定减轻及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此前,他已被开除党籍,并被取消享受的待遇。

人走茶凉前,“铺路搭桥”办企业

知罪、认罪、悔罪,这是陈建设在法庭上说得最多的字眼。

回顾陈建设的工作经历,可谓是平稳顺利。1976年,作为知青的他返城,进入一家国有企业;1985年,又进入机关,成为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的一名科员。那时的他踌躇满志,一心想为老百姓做点实事,工作十分努力。他的付出得到了组织的认可,13年时间,他就走上副市长的岗位。“这个阶段,陈建设兢兢业业,调查也未发现其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浙江省纪委监委相关调查人员说。

然而,人生的每一步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作为党员干部更不能忘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转折发生在2003年,这一年陈建设50岁。他原本以为自己能在副市长的岗位上再干一届,到55岁转岗人大或政协。然而,结果并不尽如人意。有关领导找他谈话,表示他将被调整到政协任职,担任绍兴市政协副主席。

在陈建设看来,副市长人前风光,有实权,而政协是清水衙门,有职无权。“既然如此,何不办企业赚钱?”此时的陈建设心态上失了衡,开始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算起了错误的“经济账”。

办企业需要资源,而自己掌握的权力就是最大的资源。在陈建设看来,人走茶凉,所以他一定要在人未走、茶未凉之前,实现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的转换。

“在机关顺风顺水工作时,这个价值体现不到金钱上,现在自觉‘官途不顺’,因此要尽力把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为现实的资金价值,使自己和家人后半辈子能过上富足舒适的生活。”陈建设在忏悔书中写道。

在贪欲的驱使下,陈建设开始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铺路搭桥”。他找来了自己的秘书,让秘书帮自己在社会上物色资源。经秘书介绍,陈建设认识了在当地颇有影响力的商人孙某某。此时的孙某某正准备进军房地产行业,如果有副市长的加盟更是如虎添翼。两人见面后,一拍即合,随即决定合办房地产企业。

2003年3月25日,陈建设正式向组织提出提前退休的申请。然而,还未等到组织批准,陈建设就迫不及待地办起了企业。同年4月18日,孙某某出资3000万元成立了浙江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建设持股15%。“除此之外,陈建设还在多家公司违规兼职取酬。”浙江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调查发现,陈建设在职期间及退休后的三年间到原职务管辖地区的多家企业兼职取酬,共计230余万元(税后)。

发挥权力余温,收受巨额贿赂

“我所犯错误的根源是理想信念丢失,核心是权钱交易、公权变现,直接动因是贪欲膨胀。”在忏悔书中,陈建设这样剖析自己的问题。“公权变现”一词,高度概括了陈建设违纪违法的路径。为什么一名精明的商人,愿意与他一起做生意?

为什么这么多企业愿意聘用他?对方看重的正是陈建设手中的权力。2003年,刚刚成立的永建公司并无三级建筑资质,这就意味着该公司无法参与重要项目的招投标。时任绍兴市副市长的陈建设,一个电话打到了住建部门,几天时间,该公司建筑资质就顺利办理。

之后,孙某某成功竞拍了一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在有关地块的核心位置有一个文保项目——“泰来裳”当铺。如果该店铺不移建将会影响整个项目规划,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得知此事的陈建设,又拿起了电话,给当地文旅部门打了一声招呼。随后,“泰来裳”当铺被移建。10余天后,也就是2003年5月,陈建设正式卸任副市长职务,转任绍兴市政协副主席。

由于陈建设对公司的“全力投入”,孙某某于2003年9月如约指示他人将200万元“下海补偿金”存入陈建设女儿的银行账户。一个月后,陈建设将其中100万元退还孙某某,实际收取100万元。为进一步形成利益共同体,孙某某还以半价入股的方式,给予陈建设入股“优惠”。对于一心想办企业的陈建设来说,股份对其有着特殊的吸引力。“在陈建设看来,没有股份,自己就是一个高级的‘打工仔’。”有关审查调查人员解释说。

2004年3月18日,距离陈建设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已近一年,孙某某提出将原先商定的股份办理工商登记。此时的陈建设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但终究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贪婪。“我十分矛盾,因组织尚未批复我的退休申请,按规定是不能入股的,但又怕夜长梦多,到时候如果有个什么变化,股份没了也蛮可惜的。”陈建设向记者袒露了当时复杂的心情。经过深思熟虑后,陈建设决定让女儿代持股份,等退休手续办理后,再转到自己名下。

2004年4月1日,孙某某将永建公司的股份登记到陈建设女儿陈某名下,根据股权划分,陈建设应缴出资额为1050万元,然而实际只出资525万元,剩余的525万元均由孙某某代缴。同年7月31日,孙某某又将上述股份登记转入陈建设名下。临退休前,其权力的余温可以说实现了巨大的价值转换。然而,这一切不过是掩耳盗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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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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