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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应用给招采行业带来多重利好

2022年04月06日 作者:宋晓彤 李德华 打印 收藏

  近年来,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智能制造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促进了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年发布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将大数据列为新型生产要素。“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提出了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招标采购作为市场交易的重要环节,也逐渐进入大数据时代。招标采购的信用信息数据和业务数据,对于本行业健康持续成长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一方面,招标采购领域沉淀着大量交易数据,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尚未充分发挥其价值;另一方面,招标采购中监管力度相对薄弱,传统的监督检查与投诉举报等监管方法已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存在监管真空。通过大数据手段分析招标采购领域交易数据,可以提升招标采购的监管能力,增强解决招标采购中实际问题的效率和效果。


  大数据的概念及应用

  大数据是指所涉及的数据规模巨大到无法通过传统的工具和方法去获取、保存、处理、分析的数据集合,其具有规模大、流转快、类型多、价值密度低的特点。

  大数据技术主要包括数据的采集、整理、储存、应用与资料获取技术应用。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将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可以有效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企业商业竞争力。将数据收集、整理后,通过智能分析、数据挖掘等手段,找出其潜在规律,预测发展趋势,能够帮助人们进行辅助决策,提高运行效率,实现更大的效益。


  大数据应用有助于增强招投标信息对称性

  招标信息受地域限制的影响,本地供应商获取信息相对于外地供应商更有优势,造成了对外地供应商的不公平。如,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工程造价数据信息不明确、渠道来源单一,采购项目相关参数完备性欠缺,材料价格不透明、信息不共享,采购者难以对采购预算进行合理分析,导致采购成本过高,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通过大数据技术及时收集、发布项目相关信息,确保外地供应商也能第一时间获得最新信息,消除地域限制。应用大数据分析编制发布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造价指数,为各类项目提供统一的造价依据。通过大数据统计分析项目中同类材料价格并将其进行公示,实现价格透明化和信息共享。


  大数据应用有助于优化招标流程程序

  投标人在每次投标时都要将个人资质、财务状况、承揽项目业绩、履约情况等基本信息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进行一次次的审核,无形之中增加了投标人和招标人的工作量,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同时也给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一般而言,供应商库管理系统和合同管理系统中均登记了投标人的资质、财务状况、项目业绩、履约情况等证明材料。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查找匹配,评标人员可以在供应商库管理系统和合同管理系统中获取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对投标人进行审核,避免投标人每次投标时反复递交证明材料的繁冗,减轻了投标人的负担。


  大数据应用有助于规范评标秩序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评标标准去评判中标候选人,但一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受利益的驱使私下与投标人接触,评标时对某一投标人有明显的偏向,致使其他评标人误判,导致不公正的评标结果出现,扰乱评标工作的正常展开。

  在已有专家库的基础上,通过对评标专家的专业特长、从事的工作、职称资格、过往的评标记录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如发现评标人评标时某个投标人的中标次数过多、评标人打分过高或者过低且没有正当的理由解释等情况,则该评标人评标可能存在倾向性。利用大数据技术,在原有的专家库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专家数据库管理系统,对专家的个人信息、评标记录、参与培训情况、评标工作纪律遵守情况、诚信情况等进行梳理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淘汰不能胜任评标工作或者不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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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应用有助于防范治理不正当竞争

  在招标过程中,某些投标人抓住监管中的疏漏之处,采用资质挂靠、围标、串标、陪标等违法方式来骗取中标,中标之后通过违法分包、索赔、签证等方法来谋取不当利益。一部分招标人通过提供差别化的信息、脱离项目实际设定要求、设置地域限制等行为排斥潜在投标人。这些行为一直是监管的重点,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严重阻碍了招标采购行业稳定健康的发展。

  传统模式下,对于不正当竞争的管理具有突击性、片面性,“治标不治本”,缺乏长效治理模式。对于串标、围标、陪标等不法行为的证据收集困难,导致监管工作存在被动。由于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监管工作存在滞后性,无法及时获得最新的信息,从而导致有不良记录或者不满足资质的投标人混入参与竞标,给后期的评标工作造成麻烦。

  对此,可通过中标历史数据分析,监控同一个投标人是否有频繁中标的情况。如,发生质疑、异议、投诉等纠纷后,采购人或监管部门可通过大数据技术对招标文件中一些特殊条件,如资质条件、技术性要求等进行审查,并与数据库中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承揽项目的情况等进行匹配,看是否存在满足特定投标候选人的条款,为查明事实、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通过对投标人以往的项目承接记录进行大数据分析,充分了解其营业资质、项目业绩、企业经营情况、履约情况等,判断投标人是否有资质和能力承接项目,从而避免资质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的发生。传统的监管方式对于招标采购中不法行为的证据很难获取,利用大数据分析对比投标文件内容是否雷同、投标文件制作的电脑地址是否相同、编制工具的使用是否属于同一账号、投标人下载或上传文件的IP是否相同等,以此来辨别围标、串标行为更为快捷有效。通过对投标人历史交易数据进行分析,监测该投标人是否存在“只投不中”的情况,如存在该情况,则该投标人可能有陪标的嫌疑。


  结论

  大数据分析对于招标采购工作健康高效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利用大数据分析,有利于规范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人三方的行为,实现信息共享,简化招标流程,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效率,节约资源。监管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出的结果,能够更好地把握监管动态和方向,及时预防不当的违法行为。

责编: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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