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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建设的主要模式探究

2021年08月05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主要是指基于网络平台,以互联网以及电子交易系统为载体,将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角色,如供应商、招标机构、评标专家、政府监督机构等连接起来,企业、机关和个人在该载体上传递投标数据,评标、开标均采用电子手段,通过网络发布中标结果的一种信息系统。其高效率、低成本、规范化、透明化、智能化等特点,成为招标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

  本文从我国电子招标采购政策法规演变入手,介绍我国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主要建设模式以及各模式特点,同时展望未来电子招投标发展趋势。

  一、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起源及发展历程

  招标采购活动作为财政性资金分配的重要方式,在千禧年之后逐步发展并最终形成全流程电子化。

  2000年以前,我国仍处于传统的纸质招投标阶段,繁琐的文件制作、厚重的标书和投标时的舟车劳顿让各主体备受困扰。2001年,商务部在国际招标中率先启用电子化系统,其主要业务流程实现了在线操作,开启了我国电子招标采购的先河。随后,电子招标采购在我国逐步得到推广,并呈井喷式发展态势。电子招标的范围,从最初单纯的货物逐步拓展到工程和服务领域;电子招标所涵盖的环节,也从早期的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出售招标文件、中标后的公示,逐步发展到在线开标、电子评标等。

  基于实践探索,国家层面制定了很多关于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的法规规章文件: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交易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2011年12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其第五条明确,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2013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对电子招标投标的系统架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交易安全以及监督管理等作了全面规定;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提出要逐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2021年5月,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了“鼓励利用数据电文形式和电子信息网络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规定,又一次强调了电子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国家政策的推动让招标采购电子化在技术规范性、合规性、效益性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我国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权交易等多个领域的主流交易模式。

  二、目前市场上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建设模式及其特点

  按照国务院“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投资改革原则,我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逐渐发展为两大类建设模式:第一类为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即各地政府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等有形交易场所,包括政府主导模式、PPP模式以及企业化改制;第二类为市场化第三方平台,由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软件开发商等建设运营的市场化平台。

  上述两大类建设模式中,第一类是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即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一般由政府或其下属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或是政府在一定时间内出让其依法应当提供运营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是向社会第三方购买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服务,以实施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第二类是由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自负盈亏,依法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服务的第三方平台。

  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未来发展趋势

  根据服务模式不同,我国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方式可以概括为三种:一是平台定制开发,通过政府采购形式购入,经历需求调研、系统开发、测试、试运行等多个环节实现系统的上线运行;二是购买软件产品,并进行二次开发,最终满足业务要求;三是将软件作为服务来购买,实现系统零部署、零维护、低成本三大目的,缓解需求压力,提升用户体验。

  招标采购平台定制开发模式,长期以来占据主流地位。究其原因,除了个性化需求较高,主要是对平台所有权的追求所致,即软件资产思维,而不是数据资产思维,更直白一点可称为所有者思维。

  采用这种模式,第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规划和购买软硬件,导致费用居高不下;第二要经历长时间的项目定制开发、测试、上线过程,周期短则数月、长则上年;第三,后期产生的需求沟通、资金批复问题极大影响了系统的升级。除此以外,对于后期运维服务的保障也存在困难。从长远看,存在资金筹措、日常运营及后续维护等一系列问题,使系统建设难以为继,如穿棉衣过河,路子越走越艰难。

  购买软件产品的方式,相比定制开发模式有进步,但仍然存在一次性购买成本高、后期运营和维护难度大的问题,可谓“换汤不换药”。所以,“钱花了,体验差了”的现状也不少见。

  一般而言,产品开发包括需求分析、产品设计、开发、测试等环节。对于大多数硬件产品而言,往往生产完成后,一个开发周期也就完成了。而软件却大不相同,一个软件的开发完成只是代表其生命周期的开始,持续维护和更新才是一个具有生命力的软件的关键。因此,任何软件都是需要持续迭代的。例如,已拥有将近30年历史的Linux内核每两三个月就会有新的版本供用户更新,平均每两年就会有一次重大版本的迭代。因此,自建平台或购买软件产品,后期的运营费用无异于滚雪球,越滚越大。

  我们用一个更形象的比喻来理解,前者相当于打井取水,第一,验证成本高,选址打井一次性投入巨大,还不一定出水;第二,建设周期长,变更情形多,找到出水位置会面临不断变更的可能;第三,后续水量会越来越少,需要不断深挖迭代,成本越来越高,直至重新打井。相较前者,后者就像按照自来水厂标准在村里复制了一个水厂,并按自来水厂的方式建好泵站和管网,自主负责设施维护升级重复投入建厂。然而,服务质量赶不上技术迭代,最后可能会干涸,需要按照新标准重新建厂。如今,有一个更优的选择——自来水服务,软件商负责自来水厂、管网的建设维护,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按流量付费,随取随用。用户只要关注水质、口感、水压等核心诉求即可。几相比较,价格更低、用时更短且体验效果更佳。

  因此,不管是政府还是企业,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投入以及最专业的服务实现招标采购数智化,还有一种选择——采用购买软件服务的方式引入电子招标采购系统。

  通过购买电子化招标采购软件服务,政府或企业将不再受限于某个单一的软件厂商,不再束缚于具体的功能修改和迭代,无需购置IT硬件设施、无需组织团队研发软件系统,就可快速实现招标采购的电子化,低投入得到高产出,大大降低试错成本,同时可实现平台的快速上线运营,在保证平台公信力、安全性、易用性的前提下购买软件服务模式的优越性将非常突出。

  通过购买软件服务的方式,可以将业务部门和信息化部门从平台建设、运营和维护的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专事监管,有助于提高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交易平台之间良性竞争的局面。同时,由专业团队自主建设和运营交易平台,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主体在资金、技术和运营等方面的先进理念和相互间的市场化竞争,突破电子招标投标发展中的传统束缚,不断注入创新的动力和活力,进而推动电子招标采购整体水平的提升。

  我国的招标采购电子化一路摸索前进,政策和技术不断磨合。对于未来,各家软件服务商都有基本一致的认知,即由全流程电子化向更加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由单纯地完成招标采购活动向为采购需求提供预测、供应商多维度评估、企业发展决策、风控管理等战略方向发展;由选择单一的招标采购信息化企业转向可以提供招标采购+商城+供应链赋能的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而对于需要实现招标采购数智化的政府和企业来说,如何甄选有业务洞察能力、系统性规划能力、具备战略视野的软件服务商将至关重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供稿

责编: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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