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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需求为导向以效果为核心 强化采购人内控管理

2021年02月07日 作者:周一 打印 收藏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深改方案》)。《深改方案》系统阐述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任务,是新时期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行动纲领和科学指南。《深改方案》强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今后一个时期,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将是采购人必须准确把握的新任务新要求。在此背景下,采购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工作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树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控管理体系理念

  政府采购工作应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实施闭环管理,涵盖项目启动阶段、准备阶段、组织阶段、实施阶段以及项目结束等全过程,从萌发项目概念到项目开展的必要性、项目资金预算的准确性、项目采购意向的公开度、项目采购需求的科学性、项目供应商的遴选、项目的履约验收、项目的效能评估,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作为采购人必须树立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控管理体系建设的理念,通过内控机制把控好每个工作环节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兼顾管理的连贯性,保证前后工作环环相扣。在政府采购项目实践中,采购人的体系管理意识相对偏弱,工作重心往往放在项目供应商的遴选上,采购人以及社会公众习惯将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好坏都归结于项目供应商的遴选环节。实际上,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质量好坏和效率高低,在项目开展的前期已悄然注定。例如,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预算是否准确,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是否存在资金浪费、是否存在价低质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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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前期准备和后期实施两个重要关口

  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内控管理体系中,前期准备和后期实施两个阶段非常重要,采购人应牵好前期“牛鼻子”,数准后期“脚印子”,以需求为导向、以效果为核心,牢牢把握前期准备和后期实施这两个重要关口。前期准备是“牛鼻子”,采购人需要理清采购需求、算清“钱袋子”、摸清市场调查。在采购需求方面,要提倡“谁使用、谁提出”的原则,让采购需求真正体现客观需求,同时采购需求的标准要坚持适中原则并结合一定的前瞻性予以考虑,避免出现落后的采购需求或超前的采购需求两个极端。在采购经费方面,需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既要避免铺张浪费,也要避免过度压价。在市场调查方面,需要对市场技术、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因素充分了解、测算。后期实施是“脚印子”,采购人需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展项目履约考核、验收,数清楚供应商是否按约定走出“脚印子”,采购人可以借助独立第三方的力量参与项目考核、验收,助力内控管理。

  建立专业化的专职政府采购人员队伍

  政府采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关联的法律法规政策面相当广,涉及的主体多,项目从启动到结束时间跨度长,采购人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需要一支专业化的专职队伍。然而,由于多种因素所限,采购人普遍都没有配置专业化的专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该项工作基本上是由单位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临时兼顾,其有限的工作精力、专业能力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都会造成不良影响。由于没有专业化的专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也导致采购人普遍过分依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习惯将自身责任义务推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更加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的政策导向下,采购人建立专业化的专职政府采购工作人员队伍势在必行,是完善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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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助信息化智能技术搭建内控管理系统

  政府采购涉及的工作链条很长,环节很多,细节要求非常多,且工作要求严谨、具有时效性。单纯依靠人工从事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的传统模式,很难保障政府采购工作高效高质的完成,在链条长、时间久的项目环境中,难免会出现工作疏忽。采购人应借助信息化智能技术搭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系统,通过一张“系统网”将项目启动、准备、组织、实施以及结束等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通过信息化智能内控管理系统实现责权制衡、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将政府采购全过程纳入控制审批,在系统功能开发时植入政府采购法条要求和负面行为规定,借助系统实现辅助审核反馈,全程留痕。针对各环节、各时间节点,实现信息化智能提醒预警,督促采购人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例如提醒按时回复质疑、退还保证金、签订和公告合同等。还可以通过信息化智能内控管理系统将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全程自动备存,自动形成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分析。

责编: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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