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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以“过程”为中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

2021年01月06日 作者:王丛虎 骆飞 打印 收藏

  自2018年9月以来,山西、广东、四川、贵州等省份的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推行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规范性文件。所谓“过程结算”,就是施工过程结算,也称分段结算或期间结算,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把竣工结算分解到合同约定的形象节点中,分段对质量合格的已完成工程价款(包括价款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确认与支付。不难看出,相比于传统的竣工结算而言,过程结算能够更加及时有效地推动工程价款的结算,避免了传统结算时间周期长、项目资金垫付多、三角债累积等弊端。但就整个工程结算支付体系而言,“过程结算”关注的是基于竣工标准的周期性结算,并没有关注到工程结算支付体系的复杂内涵和外部风险溢出等方面。

  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就明确指出,“分包企业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进一步地,文件还提出,“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上条款说明,首先,工程结算体系内部存在着风险转嫁的问题,风险的转嫁可能导致负外部性的溢出,从而产生不同规模的社会问题。其次,工程结算体系内部存在着多元主体间的复杂互动,发包方、承包方、分包企业、农民工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存在着地位差异,这种差异本身已经被政府部门承认并保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就是承认农民工因其易产生社会风险而在工程价款支付体系内处于优先地位。

  随着国家进一步推动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涉及的规模正在越来越大,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9年,基础设施投资(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3.8%,这意味着构建合理规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将会惠及更多行业。而随着中央提出要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及时有效的工程支付结算体系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凸显。工程结算支付体系涉及的是一个多重利益主体之间相互竞争和博弈的复杂场域,这一场域内部的张力可能会在某些条件下产生外溢的风险,为此要进一步关注支付结算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构建以“过程”为中心的工程支付结算体系。

  一、工程结算支付现存的问题分析

  现有的工程结算支付存在着诸多问题,急需构建更加及时有效、合理规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

  (一)主体地位差异导致结算过程的不平衡

  当前,较为重大的工程项目都离不开政府的介入和投资。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一方面政府掌握着监管许可等权力,另一方面政府又面临财政预算的约束等压力,这就导致在工程价款结算中政府的两难角色。一方面是政府是强势角色,决定和监督着整个工程的进程和进度;另一方面是政府可能在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中存在问题,工程价款无法及时到位。这种差异极易导致工程价款结算中出现寻租、俘获等现象,诱发腐败风险的产生。与此同时,工程价款的结算支付的链式反应,使得承包商与分包企业之间由于工程价款的结算不到位而产生三角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存在的主体差异导致工程价款结算过程中出现显著的“马太效应”和“逆向选择”问题,往往实力雄厚、能够承担风险的承包商经常得到工程合同,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比较低的承包商往往只能做分包业务。同时,为了得到及时的工程价款支付,承包商可能铤而走险选择行贿,久而久之,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承包商反而因为没有“打点”而在工程价款结算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项目碎片化的分包导致及时付款困难重重

  重大工程项目中需要不同的承包商相互合作共同完成工程任务,这本身是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普遍规律。但是随着市场竞争和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不同层级的承包商或是为了节约成本,或是为了提高效率,都选择了对项目进行层层违法违约转包和分包。由此,产生了工程项目分包的碎片化现象严重。项目违法违约分包和转包的碎片化不仅导致项目责任人模糊、项目分割不清晰,也导致项目质量无法有效控制等问题,还导致对于工程质量和外部风险的责任分散效应。这种责任分散可能导致工程质量的控制无效和外部风险的剧烈溢出。近年来频发的“老赖”问题和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往往是工程内部层层违法违约的转包和分包引发的。

  (三)工程结算的副外部性影响明显

  工程价款结算可以被看作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经济利益分配。这种利益分配所产生的外部性问题不容忽视。工程价款不仅涉及到工程参与方的报酬支付,还涉及到根据不同情况为施工参与方提供资源支持。例如,受新冠疫情影响,工程参与方可能需要额外支出隔离、消毒、防疫等资金,原材料的购买可能受到防疫要求、价格波动的影响,农民工复工复产可能存在障碍等诸多问题,面对这种高度不确定的现实情况,工程价款结算应当更加灵活,根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实情况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支出规模和支出结构,以期有效的调动资源,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反过来说,工程价款结算的问题也会导致负外部性的产生和溢出。因为工程价款结算不及时,发包方、分包方之间存在三角债的情况屡见不鲜。由此导致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从而导致社会风险的累积和放大。

  二、构建以“过程”为中心和区块链驱动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

  如果说“过程结算”系关注的是以竣工标准为基础的工程量核算和价款结算,那么以“过程”为中心的结算关注的是以社会风险为基础,以竣工标准为准绳,以公平合理为价值追求的工程结算和支付体系。以“过程”为中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更加强调施工过程中不同主体之间的复杂互动,更加关注不同风险的产生和溢出,更加重视适时灵活的调整工程支付手段。

  第一,以“过程”为中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关注社会风险,平衡多元主体。从施工过程出发,更加关注在这之中产生的实时需求和利益需要,更加重视多元主体之间的平衡,不仅仅重视政府部门的监管权限,更加重视施工方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在工程结算中对潜在风险源做出有效识别,及时合理的控制风险溢出,针对可能产生风险溢出的环节和单位做出有效控制,建立健全过程退出机制和质量保证金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工程项目领域社会风险的产生。

  第二,以“过程”为中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严控工程质量,整合项目碎片。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的追求,工程结算支付体系同样应该以严格控制工质量为基础,明确项目责任人,严格把关项目承包资质,控制项目分包层级,构建工程质量与工程价款结算相联系的体制机制,在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整合项目碎片,减少不同层级分化带来的质量减退。

  第三,以“过程”为中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追求公平合理,构建有效支付。工程结算支付体系不仅涉及到享受工程的千家万户,也涉及到参与工程的各方主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工程结算支付体系应该体现出公平合理的价值追求,面对不确定性和突发事件,工程结算支付体系应该更加积极有效,对于不同主体给予相应的资金和资源扶持。

  第四,以“过程”为中心的工程结算支付体系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兴的分布式、去中心化、共享账本的可信技术,完全可以嵌入到工程合同或合约的内容之中,并根据时间和事项节点自动而非人为干预的实现及时支付。区块链技术的合同嵌入技术在许多领域已经完成成熟,可以实现合同价款的无迟延的智慧支付,这就克服了合同价款支付中的种种弊端,实现了合同价款结算的正面价值溢出。

  自2004年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建设工程价款暂行办法》以来,中国的工程价款结算中正在进一步走向合理化和规范化。同时,面对工程价款结算情况进一步复杂的现实,需要对工程价款结算支付体系进行进一步的变革和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积极推动“过程结算”,构建以“过程”为核心的工程价款结算体系,并基于区块链技术不断倒逼工程价款结算体制机制的完善,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尝试。

责编: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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