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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西部动态(上)

2022年03月02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编者按:

  2021年9月17日,第十三届中国西部国际采购商大会暨第四届中国西部公共采购大会在成都成功举办。会议期间,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2个省级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代表举行了“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启动仪式,宣告“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盟”成立。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第一次联席会议上,13家成员单位代表签署了倡议书,明确了跨域共享的一系列工作重点。在刚刚结束的2021年,成员单位取得了哪些成绩?本刊特编选了最新工作动态,分上、下两期刊发,敬请关注。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加快平台整合 推进信息共享  

       作为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的首批六个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重庆努力完成自身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活动。包括着力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简化交易流程,要求企业在任意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即可在全部试点城市及其区县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CA证书等。

  关于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第一次联席会议纪要》明确的相关工作,进展如下。

  信息共享情况。一是信息联合发布平台顺利上线,截至2021年12月1日,川渝重大项目已挂信息2716条,其中工程建设1199条、政府采购1122条、土地交易287条、产权交易108条。二是“川渝共同产权市场互联网平台”运行平稳,截至2021年12月1日,在挂项目共计9929宗,涉及金额205.11亿元(其中重庆4247宗,金额109.1亿元;四川5682宗,金额96.01亿元)。自2020年9月16日平台上线以来截至2021年11月30日,累计成交项目7522宗,成交金额565.06亿元(其中重庆2871宗,金额117.14亿元;四川4651宗,金额447.92亿元)。

  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持续推进,与四川省完成12宗项目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其中成都5宗、眉山1宗、武胜2宗、绵阳1宗、泸州1宗、邛崃1宗、广元1宗。此外,与湖北省完成71宗,与北京市完成1宗,与辽宁省完成1宗。

  CA互认。实现多地跨区域CA互认,与多地试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川渝试点城市跨区域CA互认合作框架协议,与泸州、南充、广安、达州、德阳、广元六地实现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互认通用。

  其他合作事项。一是再次召开川渝联席会议,印发战略合作工作要点,就CA互认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和人员互派等明确了任务分工,开展工作交流或召开工作会议22次;二是建立失信信息交换机制,累计达1565家/次失信信息。三是开展成渝“处级干部综合研修班”,50名处级干部参训,两地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共101人次。

  市内区县平台整合。一是全面完成涪陵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登记成立,完成1500平方米智能化场地建设,实现了交易场地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和集中统一,并于2021年12月正式投入运行。二是积极推进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初步代拟了《云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改革文件),确定了筹建工作的具体任务分工和牵头部门清单化、表格化,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协议更改。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深入推进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  

      81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申报第二批“示范交易中心”

  继首批成功创建62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后,全省再有81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交易中心”。2021年,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在总结首批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等最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政策,通过合并调整、增补优化等措施,将创建标准由23条修订为21条,并出台《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第二批“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和首批创建单位“回头看”工作。截至2021年11月20日,共有7家市级、74家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申报第二批“示范交易中心”。按照工作方案,省中心在2021年12月组织了五个工作组,分片区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评估验收和“回头看”工作。评估验收结束后,将由省中心对得分超过90分的平台授予“示范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五减”服务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切实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领域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根据《2021年全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要点》和全省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省中心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风险”工作,并支持、引导市县级平台同步开展“五减”工作。据初步统计,2021年开展“五减”活动以来,仅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就有10类、24个服务事项累计精简工作环节22个、减少材料13项、减少等待时间25天,进场交易的工程招标电子化交易项目节省标书印制费5000余万元。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提升交易数据互联互通能力,夯实“一网通办”基础。开发建设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交易主体统一认证系统,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实现“一次注册,全省通用”;通过四川省政务系统整合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工商总局共享平台实行数据对接,企业登记时自动获取基本信息,规避企业自行填报的基础信息误差风险,提高登记效率。开发四川省CA互联互通3.0,兼容的5类数字证书、14种类型锁,省中心及21个市州均实现了兼容互认。

  提升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编制能力,统一“一网通办”规则。加强与省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对接,修订、出台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范本50套,实现房屋、市政、高速公路项目、水利项目、地质灾害、生态修复、土地整理项目在线投标、在线开标、在线评标全流程电子化。加强与财政厅对接,编制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文件范本11个。加强与自然资源厅、省机关事务局对接,出台网上交易规则2个,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出让交易文件范本4个。

  提升电子交易系统运行保障能力,搭建(完善)“一网通办”平台。优化公共服务系统。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减环节、减资料、减时限、减费用、减风险”活动为契机,建立项目进场后的联动运行保障机制,优化交易系统19处、精简工作环节22个、减化上传资料13件,大幅提升项目运行在线办理效率。2021年1-10月,省中心完成不见面开标185场、远程异地评标100次(14.0972亿元)、网上竞价项目95个。

  提升投标保证金代管能力,拓展“一网通办”应用。推广投标保证在线办。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4家银行作为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开发建设电子保函系统并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对接,2021年10月成功上线运行,投标保函实现投标人在线申请、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在线开具、投标人在线递交、招标人在线解密和在线解退,截至2021年11月底,释放现金保证金7000万元;修改完善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保证金实行招标人在线发起退还和投标有效期到期自动退还,有效解决招标人往返跑和保证金积压问题。

  通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工作的深化,实现项目运行全程在线办理。项目进场后的受理、组织、开标、评审、监督、投诉处理、档案保存工作,省中心均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实现在线流转、在线运行,交易服务事项办理时间累计减少25天,占比50%。参与项目交易“最多跑一次”。工程招标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的业主(招标代理机构)的除开标、评标需要到交易场所跑一次外,场地预约、信息发布、保证金退还、结果公示、合同公告等操作均在线办理;国有资产处置、矿业权出让的项目业主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在线完成全部交易操作。投标人(竞价人)获取项目信息、查阅文件、投标、递交保证金(保函)、开标(竞价)、获取交易结果、质疑投诉、保证金退还等操作均可通过网络,在家(办公室)全程完成交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据初步测算,参与省中心项目交易的投标人,2021年1-10月,可累计节约标书印制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近亿元。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交易过程全部在线运行、全程留痕,切实提高了交易信息的保密性、交易过程的安全性,对操控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产生有效震慑,交易过程、交易现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共资源交易立法稳步进行中  

      聚焦制度体系建设,全力推动平台规范运行

  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立法。围绕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从解决当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出发,积极推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立法。2021年3月1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被列为省政府预备立法项目,目前正按照省司法厅2021年10月9日召开的省政府2021年预备立法项目评估论证会意见要求,对《条例(草案)》作修改完善并开展意见建议征求工作。

  完善平台交易制度体系。制定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试行)》《网上开标操作办法(试行)》《代理机构行为记录办法(试行)》《评标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办法(试行)》《平台服务标准》《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运行秩序。实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搭建医药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展医药企业网上承诺,并实现省级全覆盖。

  引入交易竞争机制。严格执行《贵州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目录(2020年修订)》,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资产股权、环境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入场交易,成功组织了全国首个页岩气探矿权挂牌出让项目、全省首宗探矿权公开招标项目和全省首宗水权交易协议转让项目交易,全省平台交易范围不断拓展,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市场竞争更加充分。

  聚焦平台整合共享,全面推动数据治理创新

  探索区块链数据共享。争取国家信息中心将我省作为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数据共享唯一的试点省,研究制定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数据目录标准》《区块链数据存证标准》《区块链数据共享标准》《区块链上链数据目录》,建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推进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上链。依托区块链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贵州交易通APP,初步实现CA及电子签章办理、查询交易信息、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交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投诉举报质疑等交易服务“移动办”“指尖办”。

  推进交易在线协同监督。完成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督平台建设及部署工作,实现项目交易信息全流程展现,监督部门在线实时监管。推进信用核查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累计向联合惩戒平台发起信用查询申请96万余次,发起失信人交易行为拦截5155余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80余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情况通报》第19期刊载了我省开展联合惩戒的经验和做法。

  促进交易数据融合应用。加快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将中小微企业交易信用数据与融资信用数据结合,为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电子保函、保证保险、投标贷、中标贷、履约贷、工资贷等系列跨平台、多渠道、全链条的线上金融服务。截至目前,贵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20家入驻金融机构为中小微企业释放占压资金20亿余元,授信3.25亿元,贷款约7000万元。

  聚焦服务模式创新,全面促进交易服务提质增效

  推进交易服务一网通办。优化提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汇聚共享,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集中发布、市场主体统一注册、各中心门户网站及交易系统一网登陆,全年累计完成企业注册核验16988次,“一表申请”业务覆盖率达100%。

  延伸交易平台服务范围。推进数字证书(CA)全国兼容互认工作,累计办理数字证书(CA)7.6万余个,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入驻中介代理机构688家,记录并公开代理机构蓝名单行为39次,为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中介机构网上比选提供了便利。建成运行专家费用发放系统,切实解决评标专家讨价还价、扰乱现场交易秩序问题,一年来累计完成专家费用线上发放786.11万元15798人次。

  深化交易服务绩效评估。充分发挥绩效评估“指挥棒”作用,对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分中心2020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制定下发《2021年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应进必进、服务效率、改革创新等考核指标权重设置,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绩效评估管理科学性和针对性。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强化服务管理 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2021年,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省发展改革委党组领导下,紧扣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定位,按照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要求,强化服务管理,着力构建规范化服务流程、精细化场地管理、制度化内控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全年完成进场交易2500余宗,成交金额1600亿元,为省内各州(市)、县(市、区)交易中心提供项目借场服务、作为客场开展远程异地评标服务300余场次。

  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一件事一次办结”

  一是推进交易服务规范化。对进场交易过程实行分段服务、分段管理,咨询部负责提供网上、电话、现场咨询和专家抽取、封闭评标区门禁管理服务,受理部负责网上办理进场所有事项,交易部负责见证服务,信息部负责技术保障。各部之间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交易服务运行机制。二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对交易服务过程进行再梳理,明确将进场登记、场地预约、发布公告、上传招标方案等统一整合为进场受理1个环节,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只需登录交易平台1次,即可办结进场交易所有事项。三是大力推行“不见面”开标。目前,除国际项目招标、需要现场演示方案等个别项目外,其余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均无需到交易现场。2021年,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选择网上远程开标方式达67%。四是推进平台互联互通。与政府采购平台实现了互联互通,采购人或其代理机构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者政府采购平台,均可办结进场受理事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政府采购网上同步公开公告公示信息,极大方便了采购人。

  推进场地智能化建设,交易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调整服务区设置。针对“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述标谈判、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对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优化调整,分离交易服务区、办公区,取消不常用的电子竞谈室等,在评标区外新建电子监督区、述标谈判区、样品摆放区等,实现集中见证、集中监督,实现述标、演示不与评标专家见面。二是实施智能门禁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场所智能化改造,建设了智能门禁管理系统,进出封闭评标区人员全部刷脸进出、分类管理,实现评标专家智能引导、轨迹定位管理。三是提升电子监督功能。为所有开标厅、评标厅配齐电子监督、电子门牌,实现音视频“一项一档”管理,开评标环境视频、电脑操作屏幕、评标专家头像等全部归档保存。

  持续改善见证服务,强化交易过程保障

  一是创新见证方式。中心实行“一对一”见证开标、“一对多”见证评标,重点做好场所及设施、设备保障,规范网上远程开标、评标流程,完善各交易场所管理制度,强制宣读开、评标纪律等。

  二是规范代理服务。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对房建、水利、铁路等项目,实行代理不进评标区,对需要代理进入评标区的,严格控制代理服务人数,原则上每个项目进1人跟踪服务。

  三是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在评标区曝光专家不良行为,在专家就餐区播放《开尔行贿记》和《杞麓湖的呐喊》等警示教育片,在评标区域张贴评标纪律和法律法规对评标的禁止性规定等,引导专家独立、公平、公正评标。严查专家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发表不当言论干扰评标等行为,每周向有关管理部门通报专家迟到信息。

  四是严格内部管控机制。牢牢守住廉洁交易生命线,结合实际制定中心领导值班、巡查和日常作风纪律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每个工作日中心值班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交易服务区域进行巡查,严格交易现场管理。制定中心发现不良交易行为记录办法,建立不良交易行为记录清单。

  西藏自治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专班

  自治区“一网三平台”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持续推进“一网三平台”建设

  依据国家统一要求和标准,总体目标任务是“全区一张网”模式,构建“一网三平台”,推动形成全区统一、终端覆盖地(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推动“平台之外无交易”。

  一是建成“一网三平台”。2021年6月,“一网三平台”上线试运行,“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迈上新台阶。目前,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全区电子交易系统已陆续完成上线运行,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已于2021年11月20日部署上线;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管理系统、专家管理系统、金融服务系统、统一CA认证管理系统、场地管理系统等上线运行,其他功能正在逐步完善;监管平台已实现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在线监管。

  二是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市)交易中心软硬件建设。按照自治区政府建设“全区一张网”交易模式的工作要求,专班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市)交易中心完善相关设施设备和场地建设标准化工作。

  整合建立全区统一的专家资源信息库

  按照国家统一的专业分类标准,工作专班牵头清理分类整合全区专家库和专家数据库,建立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并制定印发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细化专家选聘和退出机制,强化专家责任追究。目前,全区统一入库专家共1556名,其中工程类1251名、货物类124名、服务类181名。

  进“跨省联动”,实现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资源共享

  2021年6月29日,工作专班携手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援藏工作组顺利完成“堆龙德庆区祥和苑社区异地扶贫搬迁就业及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全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该项目由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主场)与江苏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客场)按照比例抽取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通过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语音实时交互、画面同步直播、网上电子签名等功能,实现了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专家远程异地评标和在线签章。

  2021年9月26日,工作专班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专家资源共享和构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座谈交流;10月28日,以“拉萨市林周县强嘎乡强嘎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为试点,与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实现不见面开标、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资源共享。

  2021年10月22日,工作专班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资源共享座谈交流,签订《藏闽省际远程异地评标协作协议》,建立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和专家资源共享合作机制。

  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电子保函(单)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大力推行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实现在线投保、在线审核,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目前,西藏银行、农行西藏分行和大地保险西藏分公司已完成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对接工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成功开具投标保函(单)1508个,涉及金额2.95亿元,涉及投标企业485家。

  二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印发《关于免费提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通知》(藏公共资源专班〔2021〕20号),自2021年9月20日起,凡在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类电子系统交易的项目,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均免费提供。

  三是西藏产权交易中心对我区国有产权交易方给予35%服务费优惠,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统筹推进 主动作为 各项工作再创佳绩

  坚持应进必进,整合共享取得实效

  平台覆盖范围持续拓宽。2021年6月,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深化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座谈会,与16个省级部门涉及的14类交易开展了对接工作,并就能源工程、工信工程招投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等5类项目达成进场共识。积极推进天然气合同签订、煤炭产能指标置换、疫苗采购、电子卖场等目录外交易纳入平台。

  全省“一张网”加快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全面部署应用,电子监管系统在延安试点运行,全省一张网涵盖70%以上交易,门户网站日访问量达到8万次以上,累计突破5800万次。

  区域一体化稳步推进。配合省交易办整合完成住建、水利、交通、工信等4个省级专家库,接收了全国铁路专家库数据,建设完成全省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整合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达到1.2万名。深入推进省域内交易一体化,建立省内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顺利完成与延安、汉中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实现与榆林常态化运行,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96个。

  坚持优化服务,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认真落实《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0年版)》,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推行“指尖办”“智能办”,开发移动客户端APP,搭建智能问答云服务系统,机器人辅助办事引导,让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实施“不见面”开标,“视频直播”“远程交易”,各方“零跑腿”“零见面”,做到“防聚集”“零传染”,共组织实施不见面开标项目136个。

  交易成本不断降低。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搭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企业提供电子保函、投标贷、中标贷等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已上线金融机构10家,共开具电子保函719笔,在线服务企业400余家,减少企业资金占用约1.84亿元。

  全流程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加快推进“一网三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省省级和12市(区)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集群功能,协助开通宝鸡、汉中和延安中心子网站,协助铜川、安康、西安、咸阳和榆林网站集约化和栏目功能调整。

  坚持创新引领,平台影响不断扩大

  创建“陕西公共采购电子商城”。搭建便捷高效、覆盖多类市场化配置公共资源的综合性采购平台,推行线上采购、完善电子监管,采购效率大幅提升。

  积极推进水利监管国家试点。为响应水利部要求,落实《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互联互通”的水利行业电子招标投标监管,省交易中心按照《水利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对接说明文档》要求,紧密结合全省统一的电子监管系统,采取线索识别、智能预警、主动防控等多重举措,对依法必须招标水利项目进行全面、实时、动态、闭环、数字化监管,特别对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智能识别、实时预警,推动水利行业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从事后抽查、静态监管,向事中事后、动态协同方式转变。

  创新开展煤炭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积极创新拓展市场化置换煤炭产能指标的方式方法,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门户网站开辟“煤炭产能指标交易”和“煤炭产能指标置换政策制度”专栏,广泛征集买卖信息,发布交易信息公告,提供专业化咨询服务,并借鉴组织产权交易活动实施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交易规则通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主体。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构建更加高效完善优质的交易服务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深化“一委一办一中心”管理模式,修订《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落实统一管理、管办分离、规则主导的平台整合共享原则。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调整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对推进全省平台整合共享工作进行系统谋划。

  突出规范共享,构建更加完善的平台服务体系。一是夯实自主选择平台基础。遵循集约利用、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已有县级平台,除部分根据县域面积和公共资源交易总量等实际情况需保留的以外,整合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支机构。二是强化省级平台枢纽作用。纵向贯通全省14个市州平台并对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横向与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甘肃”等平台系统互联互通。三是深化专家资源共享共用。按照全国统一的专业分类标准,进一步扩充省市两级评标专家库专家资源,入库评标专家达3.7余万名。

  立足服务职能,打造更加优质的交易服务环境。一是加快交易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深度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开发数字见证系统,实现对交易信息系统实时数据自动存证,对专家非正常评标行为自动抓拍,发挥现场见证作为交易监管的“探头”作用。二是提高平台精准服务能力。编制公布《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交易全过程各环节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办理要件(步骤)及服务流程等服务要素,通过“一张表”呈现,将接受服务的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实现“菜单式”服务。三是拓展交易服务覆盖范围。通过交易系统对接和项目在省交易中心同步受理,将国有产权交易纳入全省统一平台进行交易,加快“应进必进”步伐。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提供“零成本”渠道,2021年前10个月,通过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完成项目41215个,成交金额121.69亿元。四是探索多元化服务方式。发挥平台连接供需两端优势,突出个性化特色服务,将平台交易服务向交易两端拓展延伸。建立政府集中采购政策上门解答机制,主动对困惑多、问题杂的市场主体提供咨询解答上门服务。

  坚持数字化转型,实现更高质量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一是夯实平台数字化转型基础。研究制定《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政府项目建设方案》,从技术路径、系统布设、软硬件配置、工作流程等方面,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远程异地评标、电子档案管理等10余项重点任务,强化顶层设计。二是推进平台资源跨域共享。通过支持省内“河西五市”、兰州白银等地开展先行先试,建立“一地多点”线上评标机制,制定投标文件格式化、评标监督远程化、管理服务网络化集成方案,打造语音音频、环境视频、电脑桌面、专家人脸“四合一”的全线上交易服务模式。三是完善数字证书(CA)互认通用。搭建全省CA互认共享平台,出台CA互认共享标准规范,推动所有在省内参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CA服务的企业全面实现互认共享。

  加大创新力度,探索更精准的协同监管模式。一方面,在公共资源交易法定分行业监管基础上,积极探索多部门协同监管,形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协调、行政监督部门具体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场见证的协同监管机制。另一方面,以电子监管系统建设为抓手,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线上监管,为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等多个行政监督部门开通在线监督通道,部署监督工具,通过共享平台电子系统数据,实现对市场主体和交易全过程在线监管。

  (中国西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享联盟秘书处/供稿)

责编: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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