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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印发工程总承 包管理办法

2020年02月1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 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 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 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 19号),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 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实施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办 法》分为4章,包括总则、发包 和承包、项目实施、附则,共 2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 是明确工程总承包遵循的原则。 二是明确工程总承包范围。《办 法》的适用范围为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 及其监督管理,工程总承包范围 为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 施工等阶段总承包。三是明确工 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和承包的要 求。四是明确工程总承包单位条 件。五是明确工程总承包项目实 施要求。六是明确工程总承包单 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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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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