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湖南:按照“最大范围”原则扩大专家抽取区域

2023年10月07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湖南省财政厅修订出台《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九章五十七条,围绕评审专家选聘、解聘、抽取、使用、履职评价、监督管理等内容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办法》从制度上严把入库门槛、完善抽取规则、细化回避情形、强调保密规定。鼓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结合项目评审需求和项目所在地地理位置等因素,按照“最大范围”原则扩大专家抽取区域范围,充分利用专家库资源,以降低专家被“围猎”的风险。对关键环节、不同主体提出保密要求,强调在评审活动完成前评审专家抽取名单应当严格保密;财政部门、采购人、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专家库开发运维公司等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等。《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方式、优化了评价指标、强化了结果运用。根据不同的评价主体,履职评价分为项目评价、日常评价和年度综合评价三类。根据在相关制度政策的梳理和评审专家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改进了评价指标体系,由原来的等级指标改为负面清单式指标,列出了32项评审专家负面行为。根据评价结果,对违规评审专家视情节给予暂停评审资格3个月、6个月、1年和解聘等处理。

责编:辛美玉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