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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三部门:采购国产仪器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延至2027年

2023年10月07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等三部门发布《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从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取得退税资格的次月1日起执行。适用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的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包括: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国家承认学历的实施专科及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以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名单为准);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和学校等。

责编:辛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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