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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就省内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权责清单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09月04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辽宁省财政厅研究编制了《辽宁省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形成了包括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项目类型在内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行政裁决方面,权力清单共一项,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权。相应的责任事项有:受理责任、调查取证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处罚方面,权力清单共二十一项,主要包括: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行为的处罚;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等行为的处罚;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行为的处罚;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行为的处罚;对集中采购机构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考核中,虚报业绩,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处罚;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或者未按照规定将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等行为的处罚等权力。相应的责任事项有立案责任、调查责任、审查责任、告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执行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行政检查方面,权力清单共一项,即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检查权。相应的责任事项有:告知责任、检查责任、处理责任、监管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编:昝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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