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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评标专家

2023年03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8号),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中的评标专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本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也可以从国家、外省以及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招标项目需要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使用评标专家的,应当在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评标委员会的评标专家。评标专家有属于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属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属于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属于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的在职人员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得担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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