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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政府采购系统增设“采购人复审”功能

2023年03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天津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通知》。据了解,该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对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增设“采购人复审”功能,要求由采购人对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采购意向公告、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更正公告和采购合同公告等全部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后,方可对外发布。《通知》强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前,系统将对拟发布内容进行自动校验,对可疑问题进行提示,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逐项甄别并调整完善后,方可对外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重点做好采购结果、采购合同以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等采购流程末端环节的信息公告工作。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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