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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招标采购协会建设 持续丰富高端服务供给

2022年12月05日 作者:张泽明 打印 收藏

近年来,地方层面陆续有省级政府采购协会、招标投标协会等社会组织成立,不过从总体看,国内的政府采购协会、招标投标协会目前发展尚处于起步期,绝大多数地级市可能都没有类似的协会组织。由于发展阶段的局限,基层已成立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协会往往存在行业知名度有待提升、覆盖行政区域不足等发展中的“烦恼”。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基层从业人员对协会建设的认识也不够统一,尚未建立协会的基层县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观望态度。那么,一个地区是否有必要成立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协会?协会存在的使命与服务供给价值如何实现最大化?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廓清。

成立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协会符合社会和市场发展要求

首先,从政府角度看,对成立专业协会持积极态度。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该方案提出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作用,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规范会员行为。在《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第一版征求意见稿中也曾提出要健全行业自律机制,鼓励有关行业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从企业角度看,也有成立行业自律组织的需要,无论是社会代理公司还是供应商群体,都需要依靠这样一个专业团体,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盲目性风险,减少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时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影响。例如,某企业认为自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遭受了不公正对待,却不知道最基本的救济途径与措施,只好到交易场所服务部门来吵闹,当被告知应提起质疑投诉时,企业却连一份结构完备的质疑书、投诉书都写不好,这样的情况在中小企业体现得尤为明显。由于中小企业很少舍得投资雇佣专门的法律顾问,但又有政府采购的专业法律服务需求,这些需求可以通过成立专业行业协会来满足。

专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已经在其他许多领域得到验证。例如,据媒体报道,为摆脱某些实际掌控棉花生产国际标准的国际组织对我国棉花企业的无端打压,中国企业启动了“未来棉花”项目,在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这样的专业社会团体参与进来后,该项目才取得了重大进展。

从社会治理角度看,一些行业内的准公共服务并不适合由政府一手包办,行业协会商会在此领域倒有较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例如,虽然有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多个政府专业部门可以接受消费纠纷的投诉,但中国消费者协会还是在解决消费纠纷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以至于其分会都可以延伸到基层的县域并提供服务。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同样有较大提供服务的空间,如果政府不引导成立相关专业协会去抢占这个领域,就一定会有其他人进行布局。

从社会组织管理阶段看,政府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集中清理阶段性成果显著。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在肯定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再度强调对社会组织的严格规范管理。登记从严、监管从严、处罚从严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主基调。2018年,打击整治合法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活动的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期以来不开展活动、不进行年检、不正常换届的大量僵尸型、休眠型社会组织受到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新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审批更加严格。如今,在政府对非法社会组织采取“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的管理措施后,地方新成立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业协会等就有了一个清朗而正常的申请空间。

基于目前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企业经营、互联网平台公司持续裁员的境况,相关专业协会成立的工作可在疫情形势相对稳定、企业运营恢复后再择机运作,同时吸纳因裁员而流入市场的高质量人才,为相关主体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提供智力支持。

多个招标采购细分领域的高端服务供给亟需专业协会的介入

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制定涉企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从中不难窥见,专业性是行业协会商会得以存在的重要支撑。从社会治理角度讲,一些政府不方便做或者没有精力做的服务工作,可由协会进行承接。从企业经营和行业自律角度看,一些行业研究或行业秩序需要协会带头发起或维护。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地方协会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可大有作为:

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其他行业协会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以给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协会以启示。比如,中国消费者协会一直在协助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消费投诉处理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协会在协助相关部门完成采购或招投标工作上有天然的优势,除了可以做好企业的诉求渠道凝聚、在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言献策上发出行业的声音以外,也可以协助政府做好行政裁决工作,例如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适用行政调解的时候,协会可以派出专家予以协助。

相关协会还可以在舆情反制上发挥作用。比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常常存在各种对政策的误读,关于最低评标价法的片面观点,竟然能够通过网络影响到“两会”代表的态度。对于这样的重大舆情,自然可以由高级别的主管部门进行回应。有些影响范围局限在个别地区的舆情,由政府直接回应往往有“大炮打蚊子”提不住抓手的感觉,但是如果没有理性的声音予以澄清,这类舆情却能潜移默化混淆视听,此时完全可以通过地方协会,发出专业的声音。

协会可以成为专业的智库,为政府提供服务。据了解,目前,财政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组织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的政策,协会为政府提供服务即将有更好的政策环境。而且,地方已经有政策开始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例如合肥市出台的《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项目,在注册资金规模、成立年限等方面均不作强制性限制(特殊情况除外),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比例不低于30%,并优先向获得等级评估3A级以上社会组织购买。

协会可参与构建行业交流与评价体系

代理机构评价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以往以财政部门作为评价主体,多多少少面临法律依据不太充足的问题,但各采购单位确实也需要一份比较权威的代理机构排名指南以备选用。如教育部从来不出台大学排名,但是各种民间机构出台的比较权威的大学排名,却能对广大考生起到不少的指导作用。从其他行业经验看,专业协会确实能够在行业评价方面起到积极作用。比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就委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开展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美国电影协会也从最初的电影分级制的推行者,发展至如今的电影分级执行者,以至于在线播放的后起之秀Netflix公司(美国奈飞公司,一家会员订阅制的流媒体播放平台)也要加入该协会。

在笔者看来,相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放开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给权威行业协会的方式,使协会出具权威的代理机构排行榜。协会也可以在不获取公共资源交易内部数据的情况下,通过评选优秀代理案例、优秀供应商等方式,对行业自律和行业评价产生影响。

协会可进行行业标准的制定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政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标准,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有关政策法规等。政府采购协会或招标投标协会可以对行业标准文本、数据标准、网络接口等进行研究,出台相关标准,对行业术语进行研究、规范、统一,例如废标与流标究竟使用哪个为好、终止采购与废标各自的内涵何在等。

协会可以汇聚人才、做好培训

专家不专是困扰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多年的老问题,目前政府采购领域采取财政部门评价、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评价等方式,虽然可以为鉴定专家专业度提供一定的参考维度,但仍无法彻底将懂采购规则又懂专业知识的专家选择出来。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健全完善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制度中,要防止人才评价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等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市场、社会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各类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逐步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评价职能。因此,由协会进行资深专家储备选拔工作,符合当前的政策方向。

一般来说,协会都构建了一个某一区域内专业的交流平台,编纂会刊、组织培训、组织行业研讨等,这样既搭建了行业专业交流的平台,也为储备、评价资深专家积累资源与数据。专家究竟对招标采购和业务熟不熟、专业度够不够,既可以通过协会的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价,更可以通过会刊和培训人员的反馈,得到相对明确的判别。协会还可以通过组织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培训,进一步扩大协会和资深专家的影响力,吸引新的专家加入,提升代理机构、供应商群体的整体专业度,为主管部门专家选用提供参考。

按照《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评价专家数据库建设和资源共享、优化专家来源和结构、强化业内代表性的思路,各地协会的评价专家库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共享,这样既可以给不同地域资深专家以交流成长的空间,也为跨区域不见面评审的资深专家选用提供助力。

政府采购或招标投标协会发展应避免的问题

一是协会不能完全由政府强制成立并主导运营。协会的成立应遵循自愿原则,由市场主体自行发起或者由政府机构指导发起,在运行中要严格治理架构,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章程,使得治理体系更加透明,体现绝大多数会员的共同愿望。不能将协会办成“影子政府”“二掌柜”。

二是协会不能乱收费。按照2017年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这应当成为协会发展的底线、红线,不得逾越。

三是协会不能让人诟病为“光收钱不办事”。协会首先必须要为会员提供高质量服务,这是协会的立身之本。协会应当为会员提供“枕上式”服务。例如,协会可以通过小程序,将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需要的最新政策通俗易懂地推送到位。协会可以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依法维权等提供专业法律信息,使企业交完会费就像买了保险一样,一旦出现相关问题可以及时得到协会的支持。协会可以进行平台化发展,就如同学习强国一样,不断优化集合各渠道的资源,提供各种机会,为会员以及政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是协会不能侵蚀公权力。有媒体曾经报道,某地交通局的副科级干部,通过成立协会构建黑恶势力,架空了交通局,垄断了当地的交通运营。让协会在法制轨道上运行,不得变相侵蚀公权力,这是所有协会在发展中必须铭记的基本原则,也是协会能够长期生存发展的根本保障。


责编:彭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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