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知识服务提供商
杂志订阅
投稿咨询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运营

2022年07月04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水利部发布《关于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推动建立合理回报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水资源节约和水利工程良好运行、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科学核定定价成本,合理确定盈利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积极推动供需双方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意向价格。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参与节水供水工程建设运营,转让节约的水权获得合理收益。《指导意见》还针对水利项目公益性强、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率低的特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灵活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BOO)、移交-运营-移交(TOT)等模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责编:彭淑荣
京ICP备16068661号-3 ©CopyRight 2018-2024 《中国招标》杂志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