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5月27日,财政部、国务院 扶贫办发布《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号);6月30日,财政 部发布《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 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后;日前, 财政部在政府采购助力脱贫工作上 再次动作,发布《政府采购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通知》),鼓励各级预算单位以 国家级贫困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地 区为重点,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 购份额方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 品,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短短3个月的时间里,财政 部连发关于扶贫工作的三文,其扶 贫的态度和决心由此可见一斑,而 政府采购在扶贫工作中所扮演的角 色也越来越得到重视和肯定。
《通知》指出,2019年10月 底前,要建成集“交易、服务、 监管”于一体的贫困地区农副产 品网络销售平台(以下简称“网 络销售平台”),实现贫困地区 农副产品在线展示、网上交易、 物流跟踪、在线支付、产品追溯 的一站式聚合。
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搭建 好以后,如何保证贫困地区农副 产品到位呢?
《通知》要求,2019年10月 底前,要编制国家级贫困县重点扶 贫产品供应商名录,首批贫困地区 农副产品入驻网络销售平台,鼓励 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先 行启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 作。国务院扶贫办组织指导相关 省份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 组织,建立完善供给体系。
网络销售平台将按照落实政 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要求、 符合电商交易特点的原则,制定 完善交易规则,编制用户操作手 册,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便捷 高效的交易服务;列入供应商名录的市场主体按照网络销售平台 有关要求注册上线,有关省份扶 贫办和贫困县扶贫办在线对供应 商身份进行审核把关;完善平台 在线议价、价格监测、诚信评价 等功能,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健 全平台交易争议处理机制;做好 交易信息统计工作,将各类采购 主体纳入统计范围,为各级财政 和扶贫部门交易监管、信息统计 提供数据支撑。
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 织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工会福 利、慰问品等。有关单位工会采 购金额纳入本单位扶贫统计范 围。鼓励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中 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预留一定 采购比例,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 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据悉,网络销售平台实行“零 收费”。除按商业原则由平台代收 的通道费、第三方服务费及履约保 证金外,不向供应商收取入场费、 平台使用费等相关费用,不向预算 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