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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国办部署招标采购16项重点工作

2019年08月20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 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 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19]39号),要求认真贯彻 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 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 案》)。其中涉及到招标投标、 政府采购、资质资格、药品采购等 招标与采购领域重点任务的落实, 《方案》给出了具体的分工方案。

  部署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

  对于如何把“进一步放宽市 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 隐性限制。”的重点任务落到实 处,《方案》提出了以下4个具体 措施:

  第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负责,于2019年9月底前修 订形成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缩减清单事项,以服务业为重点 试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推行“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 式,建立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 系,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 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由市场监管总局牵 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于 2019年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实施细则(暂行)》,组织各地 区、各部门完成存量文件专项清 理,修改、废止一批不利于公平 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制定 实施竞争政策的指导意见。

  第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于2019年9月底前部署开展招 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 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章、行政规 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对民 营、外资企业投标设置不合理限 制和壁垒的规定,纠正并查处一 批不合理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由财政部、市场监管 总局负责,加强对各地区、各部 门政府采购活动的指导和监管, 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大力清理简并资质资格

  对于如何把“大力清理简并 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 可事项。”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方案》提出以下2个具体措施:

  第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推动技能人员水平评价 类职业资格分批调整退出国家职 业资格目录,2019年底前建立完 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实现 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职 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政府不再颁发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对涉及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人身 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 类职业资格,确需实施准入管理 的,依照法定程序调整为准入类 职业资格。2020年底前将国家职 业资格数量再压减一半以上。

  第二,由自然资源部、住 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 工负责,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 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 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 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 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 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 别、归并等级设置。探索对部分 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精简工程项目审批环节

  对于如何把“全面开展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审 批时间和环节,在确保实现将审 批时间压减到120个工作日以内的 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间。”的重点任务落 到实处,《方案》提出以下3个具 体措施:

  第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 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 责分工负责,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 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 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 事项,分类优化审批流程,实施联 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等。在试点地区 探索取消施工图审查(或缩小审查 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 人员终身负责制,并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2019年底前在东部沿海 地区率先实现“互联网+工程审 批”,在全国基本实现“一窗受 理、并联办理”。

  第二,由生态环境部牵头、 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 分工负责,推进环评制度改革, 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 储、物流配送等一批基本不产 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 再纳入环评管理。试点对环境影 响小、风险可控的项目,简化环 评手续或纳入环境影响登记表备 案管理,2019年底前将项目环 评审批时间压缩至法定时限的 一半。

  第三,由自然资源部及各地 区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用地规划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合并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整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019年底前减少用地规划相关证 照,压缩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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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药品集中采购日常监管

  对于如何把“对重点领域进 行重点监管,特别是对疫苗、药 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涉 及到人民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 高的领域,要实行全主体、全品 种、全链条严格监管。”的重点 任务落到实处,《方案》提出以 下4个具体措施:

  第一,由市场监管总局牵 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负责,加快研究建立违法严惩制 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 度、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等,提 高重点监管效能,让严重违法者 付出高昂成本。

  第二,由市场监管总局等国 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 工负责,于2019年11月底前组织 开展危险化学品质量安全风险隐 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三,由药监局牵头、国务 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 负责,建立疫苗生产企业巡查检 查制度,实施对全部在产疫苗生 产企业全覆盖检查。推行向疫苗 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制度。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加强对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 点中标品种的日常监管、产品抽 检和不良反应监测,督促企业落 实主体责任。

  第四,由医保局负责开展打 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实现 对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监督检查全覆盖,公开曝光欺诈 骗保典型案例。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

  对于如何把“大力发展服务 业,采用政府和市场多元化投入 的方式,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 进入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对外开 放,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 力发展养老、托幼、家政和“互 联网+教育”、“互联网+医 疗”等服务,有效增加公共服务 供给、提高供给质量,更好满足 人民群众需求。”的重点任务落 到实处,《方案》提出了以下3个 具体措施:

  第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 头,教育部、民政部、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体 育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 分工负责,于2019年8月底前制 定出台加快发展“互联网+社会 服务”的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 疗、养老、文化、旅游、体育、 家政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的政策 措施,充分发挥社会领域公共服 务资源作用,创新服务模式,更 好惠及人民群众。

  第二,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商 务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国家 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 责分工负责,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 造,深入落实养老、托幼、家政 等服务业有关政策意见。推进建 设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进一 步扩大建设范围和数量,鼓励建 设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在城乡社 区推动包括家政服务在内的居民 生活服务业发展,更好满足群众 需要。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性 托育服务,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 效供给,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标 准化、规范化发展。

  第三,由卫生健康委、医保 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于2020年底 前落实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 管理相关政策,推动二级以上医 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诊 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服务。探索 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认定和 等级评定标准体系,加强医疗护 理员培训,促进老龄健康服务业 发展。




责编:杨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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