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海南省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若干规定》,同时提出具体实施要求。其明确,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主要包括以下11种: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自然资源审批和出让、违反规定插手于预城乡规划管理活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其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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