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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

2021年05月06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招标,鼓励各地根据情况实施“评定分离”。其中提出,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照权责统一原则,招标人通过合理应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定标办法,充分行使定标权,择优选定中标人。河北省各地在试点推行中,不断完善评标定标机制和操作细则,实现招标投标过程规范透明、评标定标结果合法公正,同时降低交易成本,遏制围标串标,构建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实施方案》规定工作步骤分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4月—5月)、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6月—9月)、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10月底前)。《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大“评定分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电子招投标流程调整的,应要求其及时调整。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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