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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21部门出台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2021年05月06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4月20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等2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列明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等9方面22类80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详细规定了其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牵头负责单位。通知提出,各地要按照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强化供给能力建设,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按照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确保相关经费足额拨付到位,配齐相关服务人员,保障服务机构的有效运转,鼓励将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基本公共服务人员队伍。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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