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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高评标专家的专业性规范性

2021年04月07日 作者:王健民 打印 收藏

  评标专家是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的具有一定水平的专业人员。评标专家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遴选中标单位过程中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因角色重要,常被“紧盯”,其职业操守、个人素养、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等都直接影响着评标质量。笔者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接触到一些专家资质造假、不遵守评标纪律、打分畸高畸低、提无理要求、拒绝签字、偏袒某企业等典型案例。为此,笔者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析评标专家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评标专家常见问题

  (一)专家不专业

  《招标投标法》明文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才能成为相关领域的评标专家。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在于保证评标专家具有相应专业水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也规定,评标专家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还应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并具有相关的实践经验。《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中将专家分为工程、货物、服务三个大类,每一大类下面又划分三层目录,力求做到专业对口。然而,实际工作中,一些专家距上述要求相差甚远。一是个别专家评标时对标的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把握不到位,无法保证评标质量;二是个别专家不能严格遵循评标程序,对评分标准理解不够,缺乏公正性;三是一些专家懂商务却不懂技术,懂技术而不懂商务,不能独立完成评标。究其原因,一是专家从事的专业与评审专业不一致,尽管同属一大类,但专业方向差异较大,如空调专业可细分为控制系统和机械部分等;二是一些专家平时不注重学习,专业知识更新慢,知识老化,与实际脱节,不能满足评标需要;三是不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尽管业务上得心应手,但不能按程序和规定要求评标;四是培训不到位,专家的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廉洁自律意识等完全依赖自我学习和提升。

  (二)责任心不强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评标专家的职责、义务都有明确规定,“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是对评标专家的基本要求,而且还规定评标专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等。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客观、公正,还要求评标专家“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实际工作中,一些专家对上述规定置若惘闻,不遵守评标纪律、在评标现场提出不合理要求、与投标单位实施利益交换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三)操作不规范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而且“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还补充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明示、暗示等任何方式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对于评标时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上述条款都对专家的选取和使用进行了界定,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种种问题。一是个别项目,尤其是企业内部招标项目,招标组织者常常征求业主方意见,评标专家抽取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二是部分业主摆出多种多样的理由,要求指定评标专家;三是一些比较复杂或标段划分较多的项目,评审意见不能全面反映评标专家的真实意图。究其原因,一是评标专家库人数少,现行法律法规只规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专业划分不细,为了保证评标专家专业与拟评项目的一致性,招标组织者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可选性不大;二是个别招标组织者严格控制开支,约定评审时间,催促评标专家在短时间内完成评审,评审质量不高。

  (四)监管不到位

  评标专家入库后,理应置于监督管理之下。实际工作中,因管理部门对评标专家疏于监督,违法违规行为比较多见。即使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现评标专家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上报之后,管理部门因取证难等原因,迟迟不对违规专家进行处理,或者处理时轻描淡写,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评标专家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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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培训考核

  一是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评标专家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电子化操作运用、评标方法等,可采取发放招标采购培训宣传资料,网上加挂培训教程等方式,全面提高评标专家依法公正评标的法律意识及执业能力;二是定期组织开展专题交流会,邀请资深专家介绍评标经验,分析评标案例,以榜样带动方式提高评标专家实操水平;三是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网上测试考核,将评标专家的日常表现纳入量化积分管理;四是引入评标专家准入、考核、淘汰全过程管理机制,实施违法违规评标专家“一票退库”工作机制,引导评标专家自我加压,提升修为,爱岗敬业,合规评标。

  (二)实施过程管理

  为了保障评标专家工作质量,实施评标专家评标质量管理非常必要。一是评标过程中,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应组织专家认真学习评标纪律、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文件,签订《评委履职承诺书》,强化专家履职尽责意识;二是招标代理机构要如实记录评标现场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监督管理部门,与评标专家工作质量、职业道德有机结合,作为评标专家日常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评标专家打畸低畸高分的,请相关专家作出合理性解释,并签字确认。

责编:罗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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