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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电子化申报

2021年02月05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2020年12月22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电子化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自即日起实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电子化申报。《通知》指出,辽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的暂定级、暂定级转乙级、延续等申请事项实行电子化申报。实行电子化申报后,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不再受理上述事项纸质申报材料。《通知》明确,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的企业应通过登录辽宁省政务服务网或“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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