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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2020年12月0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为深入推进住房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施工企业申请工程设计资质。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申报程序按照工程设计资质的相同申报渠道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依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的相应条件进行考核。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业绩申报。《通知》明确,支持设计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达不到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但达到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依据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标准的相应条件进行考核。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施工业绩申报。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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