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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新基建”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

2020年12月08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11月5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实施方案》明确,针对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等三类新型基础设施特点,分别提出建成全国领先的基础和专用网络体系、打造高水平的创新基础设施集群、构筑经济社会智慧化运行的基础设施体系三大行动目标。在此基础上,提出广东新型基础设施三年发展总体目标,即到2022年,广东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领先全国,初步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实施方案》按照“1+4+10”框架即“构建一体化网络、打造四大集群、推进十大工程”,分类提出三方面共19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一是构建泛在互联一体化网络,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高质量建设5G网络,高水平建成全光网省,推动物联网深度覆盖,打造全国领先的工业互联网。二是以打造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构建布局科学合理高效的先进算力集群,建设高水平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集群,打造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集群等四大创新能力支撑集群为重点,推进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以推进智慧能源工程、智慧交通工程、智慧城市工程、智慧物流工程、智慧医疗工程、智慧教育工程、智慧农业工程、智慧水利工程、智慧环保工程以及智慧应急工程等十大智慧工程建设为抓手,推动融合基础设施建设。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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