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4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原有《四川省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第一批)》停止执行。目录共按照三个层级进行编制,一级目录包括:工程、采购、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经济资源(经营性国有资产配置)、社会事业资源配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集体资产产权、数据资源共计八个大类。二级目录按照项目属性进行分类。三级目录则规划出项目的具体内容。《通知》要求,凡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公共安全等特殊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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