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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险补偿机制 助力高端装备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03日 作者:李白雪 打印 收藏

高端装备制造历来是世界各国竞相发展的重点,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现代化建设急需必需的战略性产业。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产品,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首台(套)保险是对此类装备的风险分担做出制度性安排,对于促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打造中国制造升级版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大力支持高端装备制造

高端装备制造体现多学科和多领域的高精尖技术集成,研发制造过程需要巨额的财力和物力投入,需要政府大力支持。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提出,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建立完善科技保险体系,积极发展适应科技创新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广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

2015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银保监会三部委联合组织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我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会上发布了《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5〕15号)、《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9号)、《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建〔2015〕82号)三份文件,重点明确了首台(套)保险标的、保险责任、条款规范、首台(套)业务财政补贴标准及补贴申请的相关要求。

2019年5月,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当地产业基础、行业特征,因地制宜制定地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并做好与国家政策的衔接。鼓励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用户企业对投保装备免收质保金,发挥保险对质保金的替代功能。

2023年7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提出,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

首台(套)保险制度的建立

为实现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的转变,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急需一个长期有效的鼓励机制,首台(套)保险的应运而生,促使保险业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进行风险保障,加快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的推广,推进装备制造业向高端转型。

在银保监会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印发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条款》(中保协发〔2015〕72号),明确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单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制造销售的保险装备因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用户单位在操作、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装备自身损坏或人身伤亡、其他财产损失,由用户单位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等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首台(套)保险责任根据定义,可以简单为三类责任:一是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可以简单理解为三包责任;二是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三是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金,意在通过保险补偿的市场化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和生产企业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进行投保,分散风险,提升购买者的购买意愿,促进关键技术装备和材料的初期推广,推动解决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卡脖子”问题。

申请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的投保产品应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内产品。对于投保综合险且投保产品为目录内产品的企业,中央财政给予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补贴,补偿范围只包括企业生产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补偿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首台(套)装备是指在用户首次使用的前3台(套)装备产品;首批次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同批签订合同、同批生产的装备产品。

首台(套)保险制度的优势

首台(套)保险制度是利用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放大财政资金功效,以市场化方式分散用户风险,增加用户采购首台(套)的信心的制度创新,并从制造企业、保险公司、国家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从制造企业本身来看,投保首台(套)保险可以转移企业的风险,国产的首台(套)装备属于国内的创新型产品,产品的稳定性还没有得到验证,投保可以转移企业的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企业也可以降低保修成本,任何产品在保修期内,产家都是负责免费维修,首台(套)产品更是如此,首台(套)保险制度间接利用财政资金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国产首台(套)设备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投保可以加快资金的周转。现有的首台(套)装备销售过程中均存在扣押5%—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的销售条件,在引入保险制度后,企业在商务谈判中,可以利用保险代替质保金,能加快销售货款的回收,加快企业资金的周转。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不仅可以增强其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而且投保额有了财政的补贴,也大大减轻了企业的生产成本。

从保险公司本身来看,由于首台(套)保险的业务较为特殊,重大技术设备企业数量有限,保险公司难以利用大数法则分散自身的风险,承保的积极性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在国家政策的积极倡导之下,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共保体合作协议。

从国家角度层面来看,一个经济体财富创造能力的大小,取决于科技创新能力、市场发育程度和金融市场效率三个维度。其中科技创新和金融市场效率提升是支撑国家未来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首台(套)保险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激发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热情,而保险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保险制度的实行将会为我国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坚持政府指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政府建机制、搭平台,将财政资金由直接补贴转变为间接激励,能够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放大财政资金功效,以市场化方式转移和分散风险,增加用户采购首台(套)的信心,推动产学研成果转化,实现制造业、保险业互利共赢。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青年创新工作室)

责编:昝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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