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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财政部公开答复11条政采建议提案

2021年04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据统计,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300余条2020“两会”建议提案答复文件中,由国库司答复的涉及政府采购的有11条,内容主要涉及应急采购、价格监控、政策功能三方面。

  加快完善应急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多位代表委员将目光聚焦在应急采购制度和体系的完善上,建议加快构建完善统一的紧急采购管理体系和紧急采购制度、建立应急采购电子化平台、完善紧急采购相关程序等,希望紧急采购能早日有法可依。

  2020年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世界多个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带来强烈冲击。然而,早在疫情初期,我国财政部就已快速作出响应,及时发布《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为紧急采购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明确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充分彰显了政府采购制度的科学性和灵活性。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法》将紧急采购作为例外情形予以排除。国库司在回复中承认代表委员们所担忧的问题仍存在,并对代表委员们的建议给予高度的肯定和尊重,称这些意见对于完善应急采购管理体系和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应急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同时表示,财政部将会同应急管理部,立足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国家层面的应急采购制度体系,构建国家应急采购电子平台,加强应急采购事后监督,从而进一步完善应急采购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提升政府应急保障能力。

  豪华采购与低价竞争并存,价格监控任重道远

  在财政部国库司答复的11条建议提案中,多位代表委员聚焦“高价豪华采购”“低价恶性竞争”,指出了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如,全国人大代表周厚健指出,政府采购智能交通项目存在低价恶性竞争、缺乏全国共享的履约评价体系等问题;全国人大代表王贻芳提出,目前科研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诸如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低价竞争、恶意投诉等问题,影响了预算执行效率;民进中央指出,目前教育信息化采购项目中存在多头监管、围标串标陪标以及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因忽视技术标准致使信息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等问题,导致采购成效并不完全令人满意。与此同时,代表委员们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如,全国政协委员徐景坤建议建立价格指数监测机制、避免高价采购;全国人大代表郑坚江建议将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上移采购权限、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民进中央则提出规范专家入库机制的建议。

  财政部国库司在回复中坦诚地指出了产生低价恶性竞争的原因:除了部分企业为占领市场盲目低价竞争外,主要是采购人“重程序、轻结果”“重价格、轻技术”,忽视了对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要求。此外,政府采购本身还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价格监管机制缺失等因素。

  财政部国库司在答复中提出,这些价格乱象反映出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尚不健全。想要彻底解决,就要标本兼治。答复称,财政部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实践中的一些突出矛盾,研究起草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已经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明确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等多项改革举措,力求实现“优质优价”的采购目标。为落实上述改革举措,财政部启动了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修订和相关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各项改革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为避免恶性竞争,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健全政府采购交易规则,细化采购评审规则,引导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需求特点,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运用新技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也将作为后续工作重点,持续推进。

  为避免高价采购,财政部将加强对通用类办公产品的价格监测、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以及积极推进采购人联合采购。为提高集中采购效益效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财政部将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全国范围内采购人可不受行政级次、地区和部门的限制,自主选择集中采购机构。

  切实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财政国家治理支柱作用的重要着力点。多位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中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提出了殷切期望。

  如,全国政协委员郝际平、白清元在提案中提出了帮助新冠肺炎疫情后中小企业快速复工复产的问题。对此,国库司回复称,疫情发生以来,财政部通过开通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方式,确保政府采购市场稳定运行。同时,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

  此外,2020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的扶持政策进行“升级”,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真正让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

  推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是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关心的话题。而支持节能环保也是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之一。202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金波提出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政府集中采购环保节能产品的建议。国库司对这一建议作出积极回应:为倡导政府部门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节能环保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下一步,财政部还将结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机制,制订完善相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同时,加强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压实采购人落实政策的主体责任,发挥政府采购对社会消费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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