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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两部门:优化调整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2024年01月02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为贯彻落实《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以下简称2023版清单),2017年发布的《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同时废止。2023版清单明确了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工资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海员外派备用金、海事处理担保金、直销企业保证金、对外劳务合作风险处置备用金、对外承包工程单位备用金、中央储备肉收储投放交易投标履约保证金、中央储备糖竞价加工投标履约保证金、中央储备糖收储投放交易投标履约保证金、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援外项目履约保证金、海关风险类保证金、海关税款类保证金、海关案件类保证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保险公司资本保证金、保险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保证金等22个项目的设立单位、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方式、征收程序、返还时间等。据悉,2023版清单有13个项目国家部委明确支持使用(保函)保险形式缴纳保证金。


责编:辛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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