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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就新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征求意见

2023年12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了《天津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区两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市、区两级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为50万元;工程类项目为60万元。天津市集中采购目录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变化。一是按照财政部文件规定进行细化。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进行了基础性的调整,如:原有目录中部分以技术进行分类,现调整为以功能进行分类;原有目录中的家具用品,现调整细化为22个品目等。2024版天津市集采目录细化调整后,共有59个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项目(品目),其中货物类共49个,服务类共10个。二是结合天津市实际进行调整。一方面,将商务车、家具用具中的屏风类移出目录,主要考虑实际工作中,此类项目实际购买量过低,无法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另一方面,将保安服务纳入目录,主要考虑此类项目服务标准相对统一且采购人普遍使用。三是进一步强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四是扩大了集采机构竞争范围。

责编:昝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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