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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落实工程采购预留份额政策

2023年11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起草了《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财政、发改、经信、建设、交通、水利、园文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重点推动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在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领域的落地落实。《征求意见稿》指出,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采购工程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或者预留份额比例不足40%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单位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报主管预算单位批准。在保障机制上,要强化数据融合应用;推动多跨协同共治,重点推动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在建设、交通、水利等工程领域的落地落实;实时监测动态晾晒,适时将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招标投标统计报表和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指标体系,按月通报晾晒各市县落实情况。

责编:辛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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