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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试点地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应说明理由

2023年08月01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国务院发布《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在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方面,包括支持试点地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试点地区的航空器、船舶等相关零部件免征关税,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地区进行修理的货物复运出境时免征关税等措施。在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方面,包括试点地区应允许真实合规的、与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所有转移可自由汇入、汇出且无迟延;试点地区的采购人如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保护试点地区内经营主体的已公布专利申请和已授予专利等措施。

责编: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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