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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2021年08月04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按照《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将强制性安全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项目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通知》指出,严格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随意缩减政府投资计划明确的投资规模。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投资资金。《通知》还要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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