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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2021年02月05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近日,陕西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从夯实招标人主体权责、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强化招投标市场主体监管、创新招投标监管模式、探索建立交易新机制等五方面提出十五条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依法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备案项目,拟进行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的,应当在实施采购前将不进行公开招标的理由报项目备案部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部门应及时告知项目单位予以纠正。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加强对合同履约、设计变更等环节管控,提高合同风险防控意识,坚决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等现象发生,进一步夯实工程项目招标人“终身负责制”。积极探索“评定分离”机制。鼓励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等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突出评标专家专业择优功能,探索试点施工领域“评定分离”改革。鼓励招标人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定标合议制度,组建定标委员会,从中标候选人中择优选定中标人。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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