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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如何选择PPP项目咨询机构

2019年09月10日 作者:李贵修 打印 收藏

最近财政部出台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件”),对政府采购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视角做出了具体规定。PPP咨询机构选择作为一种政府采购首先应当结合“38号文件”的规定,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视角对PPP咨询机构的采购存在的乱象进行审视、规范、改革。

具体为:一是对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要限期清理,为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扫除障碍。重点审视和清理:

1.对不同的供应商区别对待,违背市场主体公平原则问题。

2.以入围方式妨碍供应商公平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问题。

3.设置或变相设置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障碍的问题。

4.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

5.要求供应商购买指定软件,增加采购成本的问题。

6.通过信息发布的不完整、不及时、不对称,妨碍供应商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

8.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监管、处罚、收费等事项。

9.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问题。

涉及到PPP咨询机构采购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审查。要强化PPP咨询机构采购执行管理。要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对于没有法律强制性要求的相关手续和程序要予以精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科学设定、优化办事程序。禁止将一些非实质条件作为废标理由。应当允许投标人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要按照签订的合同及时支付咨询费用等。

作为一种专业性极强的特殊政府采购,如何有效选择PPP咨询机构呢?

一是在采购程序上除公开招标外要允许采用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二是要突出咨询团队特别是团队负责人在采购中的权重。PPP项目咨询机构的能力并不等同于具体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的能力,地方政府在选择PPP项目咨询机构时,要注重对具体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的考察。谨防企业“挂靠”和“服务外包”情况的发生。三是要强化咨询团队中必须具有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提高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在采购评审中的权重。四是要建立项目负责人和法律专家、财务专家驻场制度,防止咨询公司项目投标与项目咨询团队分离不一致,弱化项目实际咨询团队实力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和专家团队同时服务项目的数量进行公示和限制。五是建立政府指导价,防止恶意竞争。

[作者单位: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


责编: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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