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JWCD2025-ZB-002项目编号:CDYJ-ZB-2025006)
湖南巨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DYJ-ZB-2025006
三、招标编号:HNJWCD2025-ZB-002
四、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标包1:综合法律服务;标包2: 涉外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标准。
2、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服务期满前一个月,招标人有权对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进行评价,并据此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法律服务合同,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3、服务地点:常德市。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投标限价: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投标限价:标包1综合法律服务¥35万元/年(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包2涉外法律服务¥10万元/年(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2.案件诉讼、仲裁代理费折扣率报价折扣率的控制价为:80%(含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上述控制价为含税价,投标人报价时需写明专用增值税税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不得超过上述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标包1、标包2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最新年检结果为合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在招标人或者行业认定的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
7、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事务所检索结果截图,且行政处罚信息和行业处分信息两项内容无不良记录;
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近三年无生效刑事裁判文书认定投标人存在单位行贿行为;
9、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活动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管理者不应为同一人,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请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以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到湖南巨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德市沅安路433号滨江豪庭小区6栋4楼)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九、投标保证金
标包1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元整,标包2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2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并备注标包名称。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十、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保证金账户户名:湖南巨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帐号:80032303 2220 017
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时间不得超过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方式
1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常德市沅安路433号滨江豪庭小区6栋4楼湖南巨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1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网》发布。
十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监督机构电话:0736-7152710。
十四、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常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长庚路999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736-71520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巨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常德办公地址:常德市沅安路433号滨江豪庭小区6栋4楼
联系人:李琼 向燕
电 话:0736-7794698
电子邮箱:23751582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