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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问答(55)|让投标人或者供应商签订承诺书能解决哪些问题?

2020年04月24日 打印 收藏

  问题:招标文件规定有业主代表作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但开标前,业主又不去评标,是否可以全部都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评审专家,继续走下去?在开标时和供应商说明,看他们是否有异议,签订相关承诺书,估计供应商都会没异议,这样操作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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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松伟(《中国招标》杂志社社长兼总编辑):从提问人的所用术语,很难判断出这个项目是招标投标项目还是政府采购项目。这个问题并不复杂,无论是招标投标项目,还是政府采购项目,答案都很明确:业主或采购人临时因为种种原因派不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从专家库里抽一名专家补上即可。

  这个问题的典型之处在于,提问人想通过让供应商签订承诺书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想法。实务中,和这位提问人一样,很多代理机构,遇到问题,习惯于让投标人或者供应商签订承诺书,表示对有关问题解决方案的认同。

  这样做可以吗?我认为不可以。代理机构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问题时应依法解决,让供应商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对某一问题达成一致,这在本质上属于对问题的私了,这对于问题的解决是暂时的,一旦供应商反水,对代理机构十分不利。这样的例子在实务中很多,比如,某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一家供应商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迟到了2分钟,代理机构让其他2家供应商代表签署承诺书同意给迟到供应商“机会”,如果不这么处理投标人不足三家要废标,对其他2家供应商也不利。结果是迟到的供应商中标了,中标结果公告之后,第二名立即反水,先质疑后投诉,到头来,代理机构竹篮打水一场空,白忙活一场,到头来还是废标结局。

  实务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通过签订承诺书来解决的问题通常有两类:一类是明显违法违规行为,比如上述案例,应当坚决依法处理,不能通过供应商或投标人之间的承诺私了;另一类是行为本身并不违法,比如,提问人案例的情形,代理机构依法处理即可,根本无需征得其他供应商或投标人的同意。

  招投标活动中,能通过供应商承诺解决的问题,应该仅限于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对自身依法依规投标行为的承诺,比如,提供真实材料、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小微企业身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等。一旦投标人或供应商违背承诺,按照提供虚假材料投标处理即可。

  除此之外,供应商承诺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比如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存在的瑕疵,招标过程出现的突发情况、招标人或者采购人的临时特殊情况,这些都不能通过供应商承诺来解决问题。

  要知道,招标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供应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是买与卖的关系,双方存在合作和博弈的双重关系,再加上“最终只有一家中标或成交人”的利益刚性,一旦自己是利益受损,投标人或供应商翻脸比翻书快。因此,代理机构应当严格践行依法依规办事,切不可存有私了违法问题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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