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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基本放开 金融业将全部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2018年06月29日 打印 收藏

  扩大服务业大幅开放,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将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制造业基本放开,到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文/武文卿

  本刊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推出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金融领域到2021年将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制造业基本放开,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

  进一步开放的重大举措

  【这新一轮的开放,为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层次改革,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力支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第18号令:《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以下简称“2018年版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同时废止。

  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实施2018年版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博鳌论坛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对外开放战略部署,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深入推进高水平开放、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大举措。

  这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为扩大吸引外资、促进市场竞争、增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深层次改革,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有力支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2018年版负面清单政策要点

  【2018年版负面清单统一列出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2018年版负面清单积极探索开放新路径、新模式,对汽车、金融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实行不断开放,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2018年版负面清单统一列出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原来63条减至48条,推出了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一为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二为基本放开制造业,三为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

  扩大服务业开放,金融领域取消银行业外资股比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铁路干线路网、电网外资限制。交通运输领域,取消铁路旅客运输公司、国际海上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外资限制。商贸流通领域,取消加油站、粮食收购批发外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

  制造业基本放开,汽车行业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船舶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飞机行业取消外资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农业领域取消小麦、玉米之外农作物种子生产外资限制;能源领域取消特殊稀缺煤类开采外资限制;资源领域取消石墨开采、稀土冶炼分离、钨冶炼外资限制。

  推出有标志意义的举措

  【修订负面清单总的原则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不仅是清单长度要缩短,更重要的是推动重点领域开放,推出有标志意义的举措。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主要特点:一为全方位推进开放,二为大幅精简负面清单,三为对部分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

  2018年版负面清单发布后的6月28日,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2018年版负面清单有关情况,就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受访媒体记者。

  有关负责人介绍,修订负面清单总的原则是,以更大力度推进对外开放,不仅是清单长度要缩短,更重要的是推动重点领域开放,推出有标志意义的举措。2018年版负面清单的主要特点:一为全方位推进开放,二为大幅精简负面清单,三为对部分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

  全方位推进开放,一、二、三产业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涉及金融、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制造、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农业等各领域,共22项开放措施。

  大幅精简负面清单,2018年版负面清单保留48条特别管理措施,比2017年版63条减少了15条。清单条目减少,相应地将进一步缩小外商投资审批范围。

  对部分领域开放作出整体安排,2018年版负面清单列出了汽车、金融领域对外开放路线图时间表,逐步加大开放力度,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顺应时代潮流 主动扩大开放

  【新的开放措施将进一步深化我国同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投资合作,开展更广泛的资本、技术、管理、人才交流,从而在更大范围实现互利共赢。顺应时代潮流,主动扩大开放,既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全球发展。】

  参照国际标准,2018年版负面清单以统一、透明的方式列明了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特别管理措施。作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

  有关负责人强调,我国经济发展是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过程,是不断扩大开放的过程。随着产业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更加完善,已经具备更高水平开放的基础。

  新的开放措施将进一步深化我国同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投资合作,开展更广泛的资本、技术、管理、人才交流,从而在更大范围实现互利共赢。顺应时代潮流,主动扩大开放,既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全球发展。

  推进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进经济全球化进一步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开放步伐,已经将外商投资准入限制措施减少近三分之二,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对外商投资审批制度进行重大改革,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基本实行备案管理,出台一系列积极吸引外资措施,营造更加完善的投资环境。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世界投资报告》,我国在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目的地排名中保持前两位,为全球第二大引资国。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指出,过去40年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条件下进行。中国将采取对外开放重大举措,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上半年完成负面清单修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论坛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18年版负面清单,进一步推动新一轮对外开放。

  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际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以更大力度推进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推进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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