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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住建厅发文 重点整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等突出问题

2020年07月08日 打印 收藏

  近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突出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市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方案》明确,重点整治以下几方面:一是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以不当手段索要过高的评审费用,评标倾向性明显,滥用否决投标条件;私下接触投标人,商讨有关项目投标事宜,并参加该项目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二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者随意提出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违法发包。三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技术服务方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技术服务方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四是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以中标为目的,从该项目其他招投标参与主体获取不当利益。五是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六是投标人为获取不当利益,采用非法手段,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七是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八是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九是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链接:

  http://zfcxjst.hlj.gov.cn/plus/view.aspx?aid=5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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