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1月27日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做好疫情防控采购工作。
通知提出,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海南省财政厅1月27日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要求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做好疫情防控采购工作。
通知提出,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建立采购“绿色通道”,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