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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政府采购“网上办”

2020年02月05日 打印 收藏

  山西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建立疫情防控绿色采购通道;倡导政府采购活动网上办理;鼓励采用远程等非见面评审;确需采用现场评审的项目健全评审管理报告制度。

  《通知》规定,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以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首要目标,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

  《通知》倡导政府采购当事人通过登录“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微信工作群进行网上咨询、办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对确需现场办理的,建议推迟办理或提前通过咨询电话对办理事项进行沟通,简化办事环节,最大限度减少采购当事人的等待时间。

  《通知》要求,即日起,山西省各类货物、服务、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的现场开评标等活动,原则上应当暂缓开展。已确定开标时间、非工作必须的采购项目,应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并电话告知报名供应商。具体恢复时间,将通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告。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应优先采用电子开评标的方式进行。确需采用现场评审的,采购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加强评审现场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绝不发生一例疫情。开评标结束后,要通过微信工作群或电子信箱报备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事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开评标方式、现场评审的地点、防控准备情况、现场管理情况和结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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