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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云平台与采购中心深度对接 内蒙古电子化驶入快车道

2020年01月15日 打印 收藏

  新事物的推行,如何实现过渡与衔接是需要重点考量的。2020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下发《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云平台上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面向自治区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开放使用。

  “根据《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各预算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监督管理平台’,属2020年新政府采购项目的,均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办理。原监督管理平台仍提供历史数据处理及数据查询功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后,我们充分考虑了该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对接情况。

  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看来,与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的对接前提是基础数据的统一、对接规范的制定和数据安全的保障,因此在对接工作启动前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政府采购中心协调,从业务和技术上进行了多轮沟通,明确了对接的技术方案和系统整合计划。

  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与监管系统整合对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后,在与政府采购中心对接方面,实现了采购计划及采购合同的交换,该项工作主要涉及电子交易平台与采购监管系统的整合对接。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监管系统根据已备案采购计划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的不同,将组织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方式为“项目采购”的计划及采购明细通过系统接口实时交换到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中,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不得修改采购方式和预算金额。

  “当交易完成后,采购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将合同信息、合同明细数据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采购合同通过接口回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监管系统中,采购人可直接在监管系统中完成合同公示和备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说。

  采购中心与内蒙古政府采购网整合对接

  根据《通知》,升级改造后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已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采购公告信息的自动推送,政府采购中心不再需要登录原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信息。

  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目前各类采购公告已实现一站式发布,该项工作主要涉及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整合对接。作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子系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后台提供标准的公告发布接口,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可直接调用该公告发布接口,实现同一项目公告在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两个平台的同步发布。

  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与专家库整合对接

  “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还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专家库实现了整合对接。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发布公告的采购项目信息通过接口提交到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采购人在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时,只能选择本单位已发布公告的采购项目,由专家库根据项目的预算金额和开标时间对专家数量和约定出席时间进行控制,并完成专家的抽取和通知,以保证专家小组组建方式的合法性。”上述负责人说,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约定的解密时间后方可通过接口获取到项目评审专家名单,避免专家名单提前泄密。

  《通知》规定,各主管预算单位不再担任评审专家抽取工作,改由各采购人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抽取。“在项目采购过程中,相对于上级主管部门,采购人对该项目的采购需求更加了解,因此在专家抽取时对抽取分类的选择更为合理。采购单位抽取专家更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要求,也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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