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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同意重庆下放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

2021年03月04日 打印 收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回复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恳请支持我市下放部分市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函》(渝建函〔2021〕43号)。

  该复函明确,同意将原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许可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二级资质和特种工程资质的审批权(含重组、合并、分立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下放至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该复函要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做好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相关衔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持续提升企业资质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重庆市下放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函

  建办市函〔2021〕68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恳请支持我市下放部分市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函》(渝建函〔2021〕4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由你委许可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二级资质和特种工程资质的审批权(含重组、合并、分立及跨省变更等事项),下放至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你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做好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相关衔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持续提升企业资质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审批权限下放后有关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2月7日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