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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8项举措促政府采购降本提效

2019年08月30日 打印 收藏

  近年来,宿迁市坚持问题导向,瞄准政府采购领域“堵点”,聚焦提速、降本、择优目标,综合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制度建设、过程控制、规则优化等措施,有效解决问题,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1、运行“电商直购”平台。对13类160项,预算额20万元以下的通用货物,面向电商网购平台直接网上“下单采购”,年采购额近1000万元,年采购数量7万余件。

  2、全程交易“不见面”。2018年市县同步推广运行全程“网上办、不见面”项目505个,成交金额7.24亿元。

  3、市场准入“零门槛”。供应商进入本地只要将相关信息自行录入数据库,无任何审核、备案要求,充分赋予其进入本地市场的自主权,现有11000余家供应商活跃在宿迁本地。

  4、保证金多元化“降成本”。除了银行转账外,引入多家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开通银行保函、担保函、保险函等多形式保证金业务,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量,为企业减负。已办理投标保险、履约保险、履约担保近600份。

  5、标前公示“减质疑”。在招标文件定稿前上网公示,扩大透明度,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优化招标文件,预防招标人通过“倾向性”条款恶意控制招标结果,提前化解质疑、投诉和降低廉政风险。

  6、负面标准“防任性”。针对个别招标人“任性”设置不合法、不合理条款或评分标准问题,防止招标过程出现限制、歧视、排斥行为,对采购资格条件、技术需求、评分细则等业务标准进行反向固化,形成32条项目管理“负面标准”,嵌入电子平台约束招标人行为,规范采购过程。

  7、负面清单“提质量”。针对代理机构不依法办事和不规范使用电子交易平台问题,从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等环节列举44条“业务办理类”反向标准,从电子平台和开评标场所使用、保证金办理等方面列举26条“平台使用类”反向标准,实行记分措施,记分达到一定标准将发出整改通知书,产生严重后果的暂停其6-12个月使用交易平台的权限。

  8、内控清单“促标准”。在完善采购全流程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将内控制度梳理转化为23条内控清单,方便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对照执行,固化“规定动作”,减少“弹性”办事,促进实现业务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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