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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应用在招标采购中的实践意义

2022年04月06日 作者:李莹 打印 收藏

  自2014年“大数据”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大数据已融入到每个人的工作和生活中。招标采购领域的“互联网+招标”“大数据+监督”“互联网+政府采购”早已不是新鲜词汇,招标采购行业在电子化的基础上,在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大背景下,交易过程产生的大数据已有足够的积累和沉淀。分析、挖掘这些数据,将隐藏在数据中的规律和价值应用于招标采购全流程,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以及促进公平有序竞争有着特殊的价值。笔者结合部分程序,畅想大数据的挖掘应用给招标采购带来的实践意义。


  大数据有助于招标人选择专业合适的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行业取消资质认定、全面市场化后,更多机构进入招标代理市场。招标人在成千上万的名单中选择专业合适的代理机构,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而通过大数据获取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后,招标人将可能不再面临选择困难。

  大数据可以向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机构的信息包括:

  1.代理机构业务数量情况。交易平台(当地)入场交易项目数、招标平台公告项目数、累计成交金额等。

  2.代理机构诚信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失信行为(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是否存在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情形等。

  3.行业认可情况。是否得到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的嘉奖;是否对行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是否存在被招标人、专家或交易平台作出差评的情形等。

  4.代理项目质量。项目代理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是否存在违反交易中心规定的行为等。

  5.代理项目质疑投诉情况。代理机构被质疑投诉的数量;投诉被认定属实的数量,以及投诉被认定为招标文件编制问题、代理过程不规范的情况。

  6.代理机构专业特长。代理机构在特定领域实施的项目数量进行统计(如教育、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等),了解代理机构在某些领域的熟悉程度。

  7.代理机构潜在风险。通过大数据分析代理机构是否为“空壳”公司,掌握代理机构是否有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信息,从而判断代理机构是否存在“跑单”潜在风险。

  就项目本身而言,招标人自然希望选择专业的、有经验的、口碑佳的代理机构。一些招标人通过遴选方式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库,其评价因素也无非是人员、业绩、信誉、荣誉等,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可提供现成内容,大大降低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以及行政成本。事实上,依托于大数据产业的蓬勃发展,笔者所在地贵州早已要求全省交易中心数据库“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对代理机构所有交易行为进行了记录、公示,为招标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大数据有助于招标人科学制定采购需求

  依赖于潜在投标人提供方案是目前招标人制定采购需求的惯用模式。招标人对采购内容的市场供给,行业分布,价格信息,国家或行业、地方标准等情况,影响产品质量性能具体指标等等缺乏科学系统的认知,这也是招标过程中出现采购需求被质疑、中标价高于市场价格、中标产品跟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等情形发生的根本原因。

  而通过招投标大数据,可以提炼出同类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资格要求、中标价格范围、产品质量和功能要求(核心技术指标)、需要的耗材备件等等,也可通过大数据获取恰当的评分办法、合适的商务要求,从而完成明确、规范的采购需求制定。如某三甲医院购置高档B超1套,通过大数据分析近两年参与三甲医院高档B超投标厂家(品牌)情况,获取中标价格信息,结合临床科室的要求,提炼出核心技术指标、商务要求,并可参考成功实施项目的招标文件制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此外,对同类(产品)项目的大数据挖掘应用,减少了项目前期繁琐的市场调研、咨询论证工作,提高了需求制定的效率;而招标人不再依赖于潜在投标人的“上门”服务,需求内容不再带有特定供应商的痕迹,减少不必要的争议。


  大数据有助于高效确认投标人的资格、信用

  现有的招标流程下,无论是由采购人审核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政府采购项目,还是由专家审核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其他招标项目,且无论是通过电子系统还是纸质文件,投标人在不同项目中均需制作提交同样的证明文件,重复劳动且效率较低。

  通过大数据系统及时汇集工商、社保、税务信息,企业资格证书信息,人员资质信息,诚信信用信息,并进行数据更新,能客观、准确、全面地展示投标主体信息。在实现数据共享的情况下,评标系统能迅速将投标人信息与招标资质条件进行匹配,快速判断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将结果提供给采购人或评标专家,而采购人或专家只需要对异常情况审核确认即可。投标人无需反复制作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仅需对发生变化的有关数据资料在指定网站进行更新、承诺。如A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某市疾控中心医疗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投标时,无需单独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文件,其营业执照、社保缴纳、税务缴纳信息已由市场监督、社保、税务机构进行汇集并共享,是否存在失信行为已由信用平台进行共享,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信息已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共享。开标后,由电子系统将投标人信息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匹配,匹配结果交招标人或专家确认后即可完成资格审查环节工作。

  不过,上述工作的实现,需要建设统一的、完善的招投标应用数据库,实现各行业监督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方能形成真正意义的“大数据”。


  大数据有助于对专家实施精细化管理

  即便同为综合评标专家库同一专业的专家,其专长、经验、对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熟悉程度以及个体对评标工作的掌握程度,也大有不同。参照对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管理方式,大数据可以对专家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1.专家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是否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2.专家最擅长的专业。

  3.专家是否有过违规行为(如该回避未回避等)、失信行为。

  4.专家是否出现过评审错误,是否有过因专家评审错误导致项目废标、质疑投诉。

  5.专家是否有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索要超出范围的劳务费。

  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平台对专家的抽查评分。

  7.专家对专家的随机评分。

  通过对信息数据的挖掘,评标专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各细分专业对专家实施“星”级管理(即设定评分细则进行综合评分),区分专家综合素质和能力。比如,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在随机抽取时有权选择相适应的“星”级专家,如重点项目、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项目,只抽取5星级(得分最高)专家。针对星级较低的专家,施行再准入制度(即再通过学习考核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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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有助于减少质疑投诉事项

  招标投标大数据应当包括质疑投诉案例,内容涵盖质疑投诉事项以及财政部门的投诉决定。

  招投标活动中的质疑投诉,内容涵盖招标文件、开评标程序、评标结果,纵然项目不同,但质疑投诉事项雷同情形却较多。比如某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投诉代理机构未在质疑书面答复中告知其专家详细评分,然而根据政府采购法规有关规定,“未中标人分项得分”并不属于必须告知内容,财政部门自然都会作出投诉事项不成立的决定。试想,若投诉人能通过大数据应用,了解到同类案例财政部门的投诉决定,就应该不会再对该事项进行投诉了。

  类似上述情况,投标人通过大数据先了解同类案例的判定,客观理性判断有无必要提出质疑投诉,可大大减少质疑投诉事项的发生,降低不必要的行政资源浪费。大数据也可向政府采购项目监督部门甄别出“投诉专业户”,对虚假、恶意投诉的供应商予以严厉打击。另外,质疑投诉的数据对于招标文件编制、对各级监督部门处理投诉的尺度统一也有着重要意义。


  大数据有助于监督部门发现投标人背后的秘密

  2019年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外发布的《贵州省建设工程投标市场异常情况大数据分析报告》曾引发热议。该分析报告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的“抱团”(包括“横向抱团”“纵向抱团”两类)进行了解读,重点关注投标人之间的围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标行为。交易中心平台建设方负责人也在某论坛就此举了个例,“A建设工程公司近5年在贵州省共参与投标277次,0中标;B市政工程公司近5年在贵州省共参与投标264次,0中标。以上两家企业同时出现在同一个标的次数高达222次。参与投标是需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的,我们不仅会产生疑问,是什么动力让他们如此执着而没有成果地不断投标呢?然而,从邻省中标项目数据中查询发现,A建设工程公司自2013年以来在广东省已成功中标172次。由此,是否可以怀疑该公司在贵州可能只是个空壳公司,专门利用自身资质进行陪标呢?这些分析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其实,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也不难发现类似的采购人、中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互相“抱团”的情况。监督部门如果能够掌握准确的数据信息,主动对其进行筛选、处理和挖掘,深入分析项目招标、评标、中标情况,或许能发现和甄别出投标人与招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专家与投标人,甚至包括投标“掮客”之间的隐形联系。

  综上,笔者认为,随着大数据在招标投标领域的深度应用,它体现的价值不单是实施流程方面的精准、高效、廉洁以及低成本,未来还可能转变为行业新的生产力。

责编: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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