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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西部动态(下)

2022年03月04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021年度重点工作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一是致力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印发了《青海省创建示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于2021年10月18日启动本年度考评工作。二是充分发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市场机制作用,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在采取银行转账、保险保单、银行保函三种方式供投标人自行选择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第三方金融服务支撑平台”,并已正式上线运行。三是修订完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数据库入库及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的相关操作流程和格式文本,优化了续期办理流程,解决了市场主体CA续期的堵点。

  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强化该省公共资源交易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与水平,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4小时在线开放,服务“不打烊”,方便市场主体办理相关业务,提高了交易效率。二是广泛征求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持续优化升级省平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合理配置各市(州)远程异地评标机位。三是以“深入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为主题,分类分批开展各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专项培训,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全省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实施联合惩戒。一是根据《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暂行办法》要求,会同各部门对2020年度全省591家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进行了考核评价,评价考核结果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二是健全评标专家动态管理机制,有效开展评标专家准入、清退工作,进一步加强评标专家考核评价,已完成对《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三是不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建立市场主体“红黑名单”。各级政务服务监管部门加强代理机构场内和评标专家现场考核评价管理,依据《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场内信用评价考核办法(修订)》和《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对进场交易的代理机构进行场内信用考核评级,实行信用评级管理,对评标专家进行信用能力评价,强化评标评审专家动态管理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2021年度创新工作

  一是远程异地评标。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让身处不同交易中心的评标专家通过省平台远程评标系统中的远程视频交互功能实现可视化沟通,在线预览招标投标文件,由系统提供辅助清标供评标专家参考、系统提供投标报价综合计算,评标委员会在线进行评标评审、答疑澄清、确认评标工作完成,两地评标专家通过CA数字证书在线签署评标报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监督单位可实现实时远程监控。二是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门源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优化了平台功能,修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及时上线应用。

  通过以上创举,提升了评标效率,降低投标成本,极大解决了青海省专家资源不足评标专业分布不均匀的问题。远程异地评标将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专家从地域上实施隔离,减少了人为因素的干扰,有力地破解了“熟面孔”“评委成常委”等招标疑难情况。开展“评定分离”,进一步规范了有形建筑市场秩序,最大化实现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提效。

  此外,该省已构建多CA认证体系,全省行政区域内“一证通用”,拟计划与有意愿的“西部联盟”成员单位试点开展西部地区“一地办锁、西部互认”,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推进平台整合共享及优化升级

  坚持法治引领,构建制度体系

  一是提请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创新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为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二是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推动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和2020版交易目录落实落地。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三是分类制定平台现有要素的电子化交易“一规程四标准”(交易规程和服务标准、见证标准、信息化技术标准、数据规范),规范平台服务、见证、技术、数据等内容。

  坚持“应进必进”,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和功能

  一是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对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版)》明确的14类公共资源要素,拓展统一交易平台交易范围,实现进入统一平台交易的要素类型由2020年的不足50%提高到75%,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由2020年的18项增加到2021年的31项,服务范围由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辐射到市、县(区)、乡(镇)。二是全力推进“四权”交易改革落实落地。围绕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公共资源交易目标,确立“融入基层实践、服务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和研发人员,融入“四权”改革试点市、县(区)基层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目前,排污权交易系统已上线运行,用水权和城乡一体化土地交易系统建成上线,山林权交易系统计划年内完成开发。三是实施宁夏医药“招采合一”平台整合升级建设。建设医药交易、综合服务和协同监管“三大应用系统”,完成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医药采购“线下无交易、线上全公开”。

  实施统一平台优化升级行动,加快向数字化、智能化平台转型

  一是全面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能力。开发上线电子开评标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以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6种常用采购方式的电子交易系统。二是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电子化交易示范文本,规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动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全面提升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水平,年底前将实现区、市、县(区)、乡(镇)各级政府采购人所有采购项目“电子标”全覆盖。三是推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发上线“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综合调度系统,与福建、陕西、甘肃等省签订工程建设项目省际“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协议。四是创新全流程电子交易数字见证。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交易系统,创新公共资源交易见证理念,探索房屋和市政电子化交易项目实施数字见证,为交易行政监管、监督检查打好基础。

  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专业化服务供给能力

  一是多举措提升统一平台服务效能。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不断提高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和办理水平,全面推行“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和“不见面办事”“一件事一次办”。二是主动融入全区一体化“数字政府”建设。交易平台完成与自治区综合政务服务平台、自治区大数据共享平台的联通对接,累计开放共享交易数据25.28万条。三是构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服务标准体系。对标国家标准,修订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服务标准2.0》,构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服务标准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营造阳光、高效、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重点工作情况

  一是有序推进交易平台整合。已整合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铁路工程、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矿业权、药品交易8个业务领域,纳入自治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体系。

  二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结合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发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新发改法规〔2021〕520号)。以目录管理为抓手,指导各地确定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配置,明确有关监管职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的规范实施。

  三是拓展交易领域,整合交易市场。率先与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国源交易中心”)整合,目前国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已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常开展交易活动,纳入平台管理。积极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业务与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融合,依托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宅基地流转交易,“四荒地”出让高效便捷地在阳光下进行。进一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将跨县域耕地指标交易、铁路工程及部分部队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开展全国首次石油天然气探矿权挂牌出让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试点工作,挂牌出让7个新疆石油天然气探矿权勘查区块,并成功出让3个油气勘查区块探矿权,出让收益7亿元。

  2021年度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创新工作情况

  一是应用区块链技术促进数据共享。利用区块链技术数据多方维护、分布式存储、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点,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创新实践,推动互联共享、阳光交易、利企便民,营造阳光、高效、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

  二是推动保证金及电子保函应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心根据市场需求,开发了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积极探索并创新开展“间连为主,直连为辅”接入模式,采用第三方电子保函技术服务机构间连和电子保函直连银行相结合的模式,间连模式对接的6家金融机构已正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电子保函业务,直连模式对接的3家银行正在积极开展系统开发和联调测试工作。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开展见证服务。在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设立数字见证室,对每日开评标工作进行跟踪服务,见证收标、开标、评标全过程,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公正性,实现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动态透明,确保交易环节、交易过程和交易程序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四是积极推进第三方交易系统接入。中心与北京云领科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彩供”)、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对接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福建随行”),云彩供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服务系统数据完成对接。

  2021年,中心还积极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先后与自治区住建厅联合印发了《自治区建设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环境建设指南》《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性文件。在住建厅和水利厅以及地州行业主管部门、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支持配合下,中心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引领,持续深入开展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易彩虹”平台,目前已实现与昌吉、和田、喀什、克州、巴州等地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有望在2022年实现全疆14个地州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赋能 增强交易主体获得感

  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实现“一张网”全覆盖

  2016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照“1+13”的模式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将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等统一纳入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从项目登记、信息发布、场地预约、专家抽取、投标保证金收退,到电子开评标等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全兵团已形成了以本级平台为中心,以13个分中心平台为支撑的电子交易“一体化”应用系统,全流程电子化率已超过99%。

  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一条龙”全服务

  一是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在兵团范围内实现与13个分中心的远程异地评标基础上,与5个省市7个交易平台进行了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试点工作,兵团“一体化”交易平台系统已具备了与全国21个省市131个交易平台的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能力。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步入常态化,2021年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6个。

  二是开创“不见面开标”常态化新模式。2020年年初紧急启动“不见面开标”模式,实现开标不见面,线上全交易,保障疫情期间“服务不减、效率不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目前已实现“不见面开标”常态化,“不见面开标”率达99.6%。

  三是全面部署电子档案系统。完成交易电子档案归档近800项,系统总体运行平稳,有效提升交易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管理能力,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四是建立金融支撑服务平台。在实现保证金电子化缴纳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电子保函的常态化应用,2021年前10个月,已有3356个交易标段使用投标电子保函,服务投标企业2611家,累计出具电子保函17502单,为企业有效释放现金保证金59.15亿元,企业复购率达60%以上。

  五是优化智慧监管。依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开发了交易大数据系统,对交易数据全量汇聚,实现交易情况“数字化”展示,并通过多维度对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形成的大数据,开展数据关联比对和数据统计分析,动态监测平台交易运行状况,做到实时智能预警。

  六是全面启用移动办公APP“兵易通”“兵易办”和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为进一步推动交易业务由线上向指尖延伸,方便企业投标,中心大力推广移动办公APP“兵易通”“兵易办”和“标证通”在交易平台的全面应用,通过与各业务管理系统无缝衔接的方式,在手机上完成日常事务,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和服务便捷度。运用手机扫码等技术,实现免插介质(CA)完成身份验证、签名盖章等交易流程,打破以往CA垄断的局面,实现交易业务“随时办、随地办、随手办”,极大增强了交易主体的获得感。

  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一盘棋”全联动

  一是实行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入库线上融合办理。兵团交易中心开通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入库网上在线融合办理,由原来的现场办理优化为远程网上办理,取消原件证照现场验证,合并法人电子签章和单位电子签章等环节,可与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税务、工商等部门用同一把CA锁,实现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兵团注册、跨门通用”,服务便民化再上新台阶。

  二是开启“绿色通道”新方式。为使兵团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尽快落地,兵团开辟“绿色通道”、简化进场程序,实行准许备案资料办理和招投标流程同步的“容缺承诺制”,一站式完成“零距离”“面对面”的事先沟通、事中引导、事后衔接和招投标前期流程,确保每个重点项目在最短的规定时间内完成进场交易工作。

  三是持续推进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中心陆续推进兵团交易平台与新疆及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兵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自治区交通厅业绩平台、国家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采云平台的数据对接,制定交易平台数据共享方案和兵团交易平台与政采云标准化对接方案并完成评审工作,按照对接方案稳步实现数据共享。将交易平台企业、人员等交易主体信息充分共享并用于评标过程中,充分发挥数据服务作用,推动信息数据横向、纵向“贯通”,为相关主体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提高评标效率和准确性。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再创新佳绩

  推动“应进必进”有新进展

  一是推动出台配套政策。修订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19版)》(内政办发〔2019〕41号),新增环境权类项目,推动平台覆盖范围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自然资源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采购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二是持续推进“应进必进”。自治区本级以及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均已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板块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加快资源共享有新成效

  一是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享。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上线运行后,市场主体可通过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登记,实现注册、资质资格等主体信息、业绩信息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范围内共享互认。开发建成涵盖全区及自治区本级4个交易系统、8家CA公司、7家签章公司的全区CA互认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已经实现数字证书“一地注册,全区通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与全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完成了与自治区发改委“蒙享贷”平台对接。二是实现专家资源全区共享。建成自治区统一的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涵盖了房建市政、水利、交通运输、铁路、自然资源5个行业,12个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2个计划单列市共17521名专家。三是远程异地评标向常态化迈进。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实现了区域范围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自治区本级与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等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开展顺利,部分盟市尝试跨省区远程异地评标。与自治区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要求除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等不适宜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外,其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原则上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

  优化交易服务有新举措

  一是践行服务标准化理念。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规范交易场所服务活动,以标准化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便捷化。简化完善电子(线下)服务流程,取消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核事项和环节。完善“一网通办”功能,推行数字证书、场所预约、专家抽取等服务事项线上办理。二是进一步推动交易信息透明化。由中心代拟,联合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住建厅及西安铁路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三是逐步推行交易系统“一张网”模式。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运行稳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补充耕地指标、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在线交易等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竞价。四是扎实推进全流程电子化。自治区各级交易平台基本实现网上公告公示、在线获取和提交文件、网上开标(竞价)、电子辅助评标等电子化交易,阿拉善、呼伦贝尔等地实现档案电子化归集,全区统一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已建设完成,可实现电子档案的分级存储、统一管理。不见面开标成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标配。五是合理压缩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执行效率。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平均时间从40天左右缩短到30天左右,非招标采购项目平均时间从15天左右缩短到12天左右,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平均时间从7天左右缩短到5天左右。

  完善监管机制有新突破

  一是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深入推进协同监管。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2020年度工作会议研究审议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自治区中心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范围和程序提示清单》和《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与自治区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信用管理细则》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二是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评价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将党史学习教育与解决交易实际问题相结合

  2021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同解决交易实际问题、推动业务发展等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结合起来,有力实现学党史、悟思想、转作风与办实事、促发展、开新局相统一、共促进。

  聚力“我为群众办实事”。聚焦干部职工和交易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确定“提高工作效率”“关爱干部成长”“减轻涉企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等四大主题,梳理制定出“我为群众办实事”21个项目清单,推出一批特色鲜明、亮点突出的工作。第一党支部开展“提质效促落实”专题行动,在优化服务管理、减轻部门负担上取得了新成效。第二党支部起草并经交易中心党组会审议通过的《质疑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助推工作作风的改进,改善招投标服务环境。第三党支部围绕“减轻涉企负担”主题,召开政府采购供应商座谈会,举办公众接待日活动,为药品、耗材、配送企业代表解决问题97个。第四党支部扎实开展“一标一评”工作,提高专家抽取效率,配合推进招投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切实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弘扬和践行伟大脱贫攻坚精神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扛牢政治责任,发挥资源优势,落实驻村工作队员关爱激励措施,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1年以来,交易中心党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驻村帮扶工作,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做好大化县3个贫困村定点帮扶动态监测。交易中心荣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2020年度脱贫摘帽县定点帮扶单位”通报表扬。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要求,选派3位优秀年轻干部进驻资源县资源镇同禾村、永兴村和车田乡石寨村担任第一书记。

  聚力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推动在全区各设区市部署和应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共组织实施各类工程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27个,其中房建市政行业项目20个、实施水利行业施工类项目3个、交通行业公路施工及水运施工类项目电子标4个。自治区本级从2021年2月起启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全流程开评标,政府采购“不见面开评标”进入常态化。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全流程开评标项目221个,采购预算金额7.5亿元,中标(成交)金额7.1亿元,采购预算节约率4.79%。二是积极推广应用电子保函,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和负担。三是积极推动CA数字证书区内互认。大力推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降费,积极完善CA办理、升级等相关服务措施,目前全区设区市、县级交易中心已实现数字证书(CA)互认,并推动费用降低在50%以上。通过引入CA认证,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械集中采购平台实现企业不跑腿即可办理18个服务事项。四是积极提高保证金退款时效。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投标保证金收退相关功能,对符合退还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流程。五是积极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

  截至2021年10月底,交易中心共组织建设工程、国有产权及矿业权、政府采购等交易项目1411个,预算金额(挂牌价)2319.37亿元,中标(成交)金额2269.7亿元,节约(溢价)金额13.19亿元;组织药品、医用耗材及非免疫规划疫苗等网上集中采购总金额246.61亿元。

责编: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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