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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远程异地评标实践的思考

2021年12月07日 作者:闫春红 打印 收藏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工程建设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以下简称“远程异地评标”)在评标专家资源共享、预防腐败以及串通投标等方面发挥了有益的作用,远程异地评标不仅是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拓展和提高,也反向推动全流程电子化向大数据、区块链等高端技术层次纵深发展,从而促进招投标活动更加公平公正。但在实践中,远程异地评标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制度和程序缺陷,尤其是随着招投标制度和承发包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带来新问题,远程异地评标如何适应新形势要求,值得深入思考。

  远程异地评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评审耗时长。远程异地评标往往上午开始,评标到下午直到晚上结束较为正常,到次日结束也偶有发生,“加班是常态,不加班是意外”,这是所有见证服务人员对远程异地评标最深刻的感受,也是远程异地评标“瑜难掩瑕”的主要原因。

  分析发现,远程异地评标耗时长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评审意见不统一,沟通时间较长。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资格审查或商务标评审(资质、业绩、奖惩、财务能力)等客观分评审阶段。主要是由于地区间评标规则差异、评委对招标文件理解差异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沟通方式落后或沟通不畅等原因造成的时间增加,往往一个小小的疑问或异议,本地评标几分钟能解释清楚,放到远程异地评标则需要几倍或十几倍的时间才能形成共识。二是操作不熟练,客观上增加了评审时间。不同地区、不同系统、不同项目类别、不同评标办法的项目,评审流程复杂程度不一,且有时存在较大差异,操作不熟练甚至操作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对年纪较大或者参加评标频率较低的评委来说,熟悉系统需要一定的时间,评标时间延长难以避免。三是预案不足,造成大量时间浪费。例如,有的项目投标人或标段较多,开标时间会延长较久,实际评标开始时间会比设定的延迟一两个小时或者更多,异地评标专家只有对着电脑空等,推迟评标还存在评委名单泄露、串通投标的风险;也有的项目评标办法复杂、评审内容繁琐,一个标段就要评几个小时,更甚者,标段间中标条件设定逻辑关联,后一标段评审过程中发现前一标段存在评审错误,整个项目即要全部推翻重来,评审工作量成倍增加;再有,主副场用餐时间没有提前进行统一安排,互相等待造成的时间浪费,以及个别评委CA锁签章异常,要从县中心到市中心重新办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有些情况放到本地,完全可以避免或协调其他方式解决,但是远程异地评标往往就只能拖延整体评标时间。

  协同配合压力大。一是副场监管权责不明。因副场没有项目对应的监管机构,省内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一般都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交易中心,而交易中心是平台服务机构,严格来讲,只有交易服务职能,代为履行监管职责在法律上和程序上都存在缺陷。再者,不同地区、不同类别的主场项目监管方式和监管程序要求是不完全一样的。比如,有的要求监管人员要在评标现场进行全方位过程监督,而有的监管人员根本不参加评标会议,那么副场究竟要不要监管,怎么监管,监管权限如何实现?目前没有看到相关规定。还有,既要协调沟通又要监管,副场服务人员很难兼顾,所以往往副场的监管只能依赖于“监控”,这又存在被追责的风险。二是副场服务保障难度大。远程异地评标协调服务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能随时随地无条件加班,而且加班时长不确定、关联主场数不确定、项目类别不确定,责任心强是首要保证;其次,要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业务能力和监管工作经验,所以最好是中心的骨干力量。虽然为了保证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省级主管部门均要求各地保障远程服务机位开通率,否则就会在考核工作中扣分,但是因为副场服务时间的极大不确定性,如果把骨干力量安排在副场服务岗位,势必影响各地自身主要工作。所以各地副场服务人员要么是兼任,要么是编外用工,服务力量和质量都难于保障。三是主副场间配合不紧密。远程异地评标要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各地之间在主观和客观上均需保持较高的配合度,尤其是主观态度非常重要。例如,各地,尤其是设区市因为自身工作量较大等原因,机位开通率均不高,远程异地项目抽不到配合地的情况偶有发生;确定副场后,如果预约评标开始时间较迟或发现主场项目标段较多,副场有时会以各种理由取消配合,要求主场重新抽取配合地;有时主场发生异常,评标迟迟无法开始或继续,无人主动向副场说明,副场要么无限期空等,要么直接离开岗位,互相找不到人的情况经常发生。四是协调服务工作量大。除了评标期间主副场之间协调沟通、现场服务外,远程异地评标配合工作中还可能产生其他较烦琐的协调工作。例如,项目复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复议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来协调评标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时间、主副场中心服务人员时间等等,一旦个别人员不配合,协调工作量更大;再比如,个别招标代理机构不按时支付副场评委评标费,见证服务人员需负责协调沟通等等。

  软硬件支撑能力欠缺。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根源,一些是机制和流程问题,还有一些是软硬件环境和条件限制。主要表现在:一是远程视频会议方式评标没有推行,无障碍化安全沟通未能实现。沟通方式落后在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是一大堵点,绝大多数主副场之间的沟通要么通过固定电话,要么通过QQ(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有的地方还需要到评标区外打电话或请服务人员转达,沟通效率和质量可想而知,并且存在串通投标风险。二是副场音视频数据收集不完整、不及时,存在监管漏洞。远程评标因为现场监管较难实现,更需要依赖于多角度、多层面的电子监控来强化评标专家行为监管,因此,远程副场评标室除了设置环境监控,还应当具备评委个人监控和评标电脑桌面监控功能,从而实现对评标专家行为的全方位音视频数据采集。当然,更理想的状态是具备评标后多地副场评标时段内音视频数据自动上传管理终端,全程留痕、可查可溯等功能。但目前各地都具备的仅有环境监控功能,监控数据保存方式落后,保存期限不一。三是软硬件建设资金需求较高,市县统一要求存在难度。在当前5G、区块链、大数据以及云平台等各种先进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解决远程异地评标的技术问题并不难,难的是在软件开发、网络安全保障以及硬件投入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安排,尤其对县级交易中心来说,资金压力不可谓不大。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副场工作人员因加班加点积极性不高、态度不好、擅离职守,以及评标专家因耗时过长评标敷衍了事或故意拖延时间、超标准索要评审费等情况也偶有出现。还有,很多人认为远程异地评标是保证评标公正的护身符,但忽略了它并不能完全保证评标公平的弱点。省域内各地发展不平衡客观存在,副场配合地的高度随机抽取,必然会发生副场评委能力与评标项目复杂程度不相匹配的情况,形式上的公正和结果上的公平是难以完全统一的。

  远程异地评标存在问题的原因

  远程异地评标通过长时间、大范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其优越性,但不能回避的是,因为上述种种问题,如果没有强制管理手段,各地主动推动实施的意愿并不强。远程异地评标,配合是关键,良好的沟通、过硬的技术和完善的制度机制缺一不可,其中,制度机制是关键。若不明确责任义务关系、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主副场均容易因为对方的缺陷而陷入被动,并且不能主动纠正或追责。例如,主场项目完成的快慢和质量,有时候要依赖于副场服务人员和评标专家的责任心、熟练程度和配合度,而副场的配合度又反过来受主场项目条件、进度控制以及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的影响。因为是异地评标,如何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来提高配合自觉和配合主动性,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解决建议

  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笔者提出几点完善建议和探索改进的设想。

  切忌“一刀切”,要因地制宜推行远程异地评标。推行远程异地评标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解决项目所在地评标专家资源不足、评标委员会“常委”问题,同时避免评委倾向性打分。但在很多地方,只要是需要评标专家对(设计、施工)方案或监理大纲进行打分的项目都强制要求进行远程异地评标,且配合地至少2个,这样的“一刀切”是造成远程项目数量多但运行质量达不到预期的主要原因。因此,应让政策回归本来目的,项目所需类别评标专家本地确实不足的或者项目体量和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必须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其他的项目应当由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尤其是多标段或评审要素复杂的货物类项目,评标尽量避免采用远程异地方式。这样,远程异地项目总量减少了,配合压力会大大降低,主观排斥自然就会减少。

  减化评审内容,提高效率。一般情况下,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评审过程中主副场协调的大量工作以及后期发生复议的原因基本上都是针对商务标。那么,是否可以把远程异地评标内容限于技术标(方案和大纲),商务标由主场评委负责评审,发生复议也只需主场评标委员会负责?原因是技术标评审指标相对简单明确,基本不需要沟通协调,对评标专家操作水平和软硬件支持要求也不高,而且主场对商务标的评审口径更能准确把握,复议也会减少,评标时长会明显减少。当然,这种做法突破了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需要有创新政策的加持。但也可以通过增加人数解决,保证商务标与技术标评标专家人数均不低于法定总数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方式要在投标人商务标内容和评审结果的充分公开下使用,以保证商务标评审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监督。

  解决技术难题,堵塞漏洞。实践中,技术标评审均采用暗标模式,但因为不能对投标文件格式进行过于细致和僵化的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还是有区分度的,虽然系统通过对不同的评审要素分别进行了不同的随机编号,但也不能完全避免串通投标的情况发生。这就需要在技术上进行更加严密的设定,一是由系统重新对递交的投标文件统一进行二次编辑排版,保证格式差异在最低限度内;二是研究采用评审AB(不限于)卷模式,对每个评委账号下的评审要素单独进行随机编号,实现不同评委看到的同一评审素、同一编号不保证是同一个投标人。那么,无论本地还是异地,倾向性评审就会难于实现,监督压力会大大降低,遏制串通投标将不再是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主要考虑因素。

  强化实践跟踪,不断完善制度程序。加强实践交流,定期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制度上和程序上的完善。例如,市级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可以在抽取异地评标专家时设定副场范围或级别,也可以设定抽取异地资深评标专家,以保证评标质量;提高场地智能化管理水平,门禁系统通过身份识别确认所有评标专家都进入评标区后,主场才能点击评标开始,评标专家名单才能显示,以避免评标专家名单提前泄露。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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