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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的思考

2021年09月07日 作者:陈鑫 刘江 打印 收藏

  长期以来,在我国工程计价依据中,定额占据着重要地位。定额一直由政府主导的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编写,其编制标准基于社会平均劳动力水平和效率,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自主经营发展的积极性,阻碍了工程造价市场化发展。2020年7月,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指出“定额等计价依据不能很好满足市场需要,造价信息服务水平不高,造价形成机制不够科学”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探索体现企业自主经营和参与市场自由竞争价值的计价依据,成为工程造价改革的方向。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于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至关重要。

  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造价中的应用及影响

  大数据技术是一种从纷繁复杂的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技术手段。近年来,大数据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提高建筑业信息化程度的同时,也为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借鉴思路。

  大数据技术促进工程造价工作方式的转变

  按照传统方式计算某个工程项目的造价需要进行两个步骤:算量和计价。首先,根据图纸计算各分部分项工程量;其次,套用相应定额进行组价;最后,结合一系列取费最终得出项目的工程造价。可以看到,图纸是按照传统方式进行造价计算的前提,没有了图纸,造价工作将很难进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为造价工作方式转变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通过大数据技术,可以根据项目规模、功能定位、规划指标等内容,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提取人工、材料、工期等各项指标,进而在无图纸的情况下,根据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等,快速得出相应的工程造价。

  大数据技术促进项目造价控制

  造价控制关键在于项目前期。大数据技术可以使预算数据更准确,从而更加有利于造价控制。应用大数据技术,可以对项目全部历史数据进行分析,预测工程造价。相较于以往的个案研究,大数据可以进行全案分析,使预测结果更加可靠。结合BIM技术,还可以从项目前期到项目结束进行全过程的数据分析,为造价控制提供有利保证。

  大数据技术有利于工程造价市场化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大数据在建设工程行业的深入应用,可以研究政策与市场的相互作用、计划投资与市场价格的关系,制定合理的政策和计划投资,促进承包企业提高管理能力和加快技术创新;同时进行数据挖掘,利用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特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为政府职能转变和行业发展提供可靠支撑。通过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作用的联动,达到工程造价市场化竞争的目标。

  大数据技术应用所存在的问题

  大数据技术给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带来了无限前景与机遇,但目前其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从数据标准、数据收集、数据共享到数据使用、分析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工程造价数据没有统一标准,地域壁垒严重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但是“定额思维”仍在造价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由于各地区的定额不尽相同,导致不同地区间的计价依据大相径庭。同时,各地区的要素市场情况不尽相同,人工、材料价格差异较大,导致各地区编制的造价信息存在很大差异。我国目前由各地区独立进行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制度导致无法建立统一的工程造价数据标准,无法实现跨地区工程造价数据的查询与调用。

  工程造价数据缺乏统计分析

  当前,我国各地区发布的官方造价数据都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分类整理,并未进行工程造价数据的深度挖掘。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咨询公司所积累的工程造价数据大多也是未经加工、整理与分析的数据,无法有针对性地使用,无法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有效参考。

  工程造价数据难以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存在难度

  由于我国各地区造价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存储格式不一致,同时缺乏数据交换协议、接口的行业标准,导致各地区间的工程造价数据难以互联互通。目前,各地区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基本是独立运作,在管理上各自为政,缺少统一的国家级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系统。此外,建设单位之间、施工企业之间、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之间不愿意共享彼此的工程造价数据,就连同一企业内部数据,因为存在内部竞争关系,员工之间也很少共享自己收集整理的造价数据,“信息孤岛”问题明显。

  工程造价数据更新不及时,数据失真严重

  官方工程造价数据的发布主要通过地方期刊和工程造价网站。这些数据往往在当月或次月进行采集、归纳、加工,次月或再下个月才进行发布,因此,发布的工程造价数据往往会延后一个月。当发生材料价格短期内剧烈波动的行情时,数据难免失真。而建设工程指标数据的发布则更加滞后,我国部分地区按季度发布指标数据,有的地区半年或一年才发布一次,甚至有的地方根本不发布指标数据。数据时效性不强,导致工程造价人员查询到的数据不符合最新的市场行情,影响造价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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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数据技术下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化建设的建议

  制定统一、协同的工程造价数据管理制度

  一要形成由中央到地方各部门统一使用的数据交流机制。二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工程造价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工程造价数据标准的统一以及数据的有效采集及信息集成,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各数据使用单位间的相互作用机制。三要配套制定工程造价数据采集、更新、整理、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监督,广大使用单位参与的工程造价数据管理制度。

  建立即时更新的工程造价数据发布机制

  一要由有关部门牵头建立全国性的工程造价数据即时发布机制。二要由有关部门组织牵头,协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咨询机构、软件厂商等社会组织及时上传、发布已完工工程信息、人工、材料价格等工程造价数据,建立全国性的工程造价综合数据发布平台。三要建立数据共享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或个人共享数据资源,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明确研究对象,减少大数据噪声

  利用大数据技术研究数据时,不需要进行抽样分析,而是进行全案数据的研究,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数据噪声,进而干扰对工程造价数据的分析。因此,利用大数据技术时首先应明确研究对象,减少数据噪声。例如,建设单位作为买方,其研究对象应是卖方行为,数据分析时,应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承包单位的报价等数据进行整理挖掘,而非对各承包单位的成本数据进行分析。

  建立数据采集与使用的安全机制

  工程造价大数据的收集和运用要保证数据来源及存储的安全可靠。一要对不同方面的数据维护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区分。二要对数据采集进行加密传输及储存,保证数据安全。三要创立完善的数据维护机制,按期对工程造价数据进行备份。

  结语

  新时代的大数据技术应用为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带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时,应根据建设工程市场的特点进行分析,妥善处理数据标准的制定和数据共享问题。转变政府职能,妥善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利用大数据技术,促进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社会单位提高工程造价数据管理水平,从而推动工程造价的市场化改革。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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