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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

2021年09月02日 作者: 打印 收藏

  8月3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施行。该《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的适用范围和规模标准、服务运行保障、操作流程规范、违法线索移交等内容。评标专家信息由专家库网络抽取终端推送至主、副场门禁系统和交易系统,主场和副场分别负责本地参与远程异地评标的评委身份核验和签到工作为远程异地评标提供技术协助和服务。评标专家在规定时间前到场,经识别系统核验身份后,进入远程异地评标室开展评标。评标时需成立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原则上在主场评标专家中推选。主、副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独立开展评标。在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进行讨论,或需要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的,应当使用专用音视频系统依照法定形式和相关规定进行交互。

责编:梁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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