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下保乡村生态旅游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招标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文广新旅局 |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渝水区下保乡村生态旅游提升改造项目 | ||
项目地址 | 渝水区下保村及周边相邻村庄 | ||
招标范围 | 项目总占地面积435.09亩,总建筑面积14022.00㎡,主要包含绿色生态综合服务区、森林多功能游玩区、青茶体验区、便民生活服务区、附属工程五部分。 | ||
招标控制价 | 154000000.00元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24日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市鼎山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1540000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94分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弘凌文旅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1540000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90分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富田文旅产业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1540000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88分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 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 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 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