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南片区污水及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招标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 ||
项目名称 | 新余市城南片区污水及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
项目地址 | 新余市渝水区 | ||
招标范围 |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及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157亩,主要用于处理工业污水及城区部分生活污水,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4万m³/日,其中工业污水处理规模9万m³/日,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5万m³/日及雨水管网建设、雨水检查井、箱涵工程、管线清淤、路面开挖及修复等。 | ||
招标控制价 | 3959664.00元 | 开标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渝弘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3959664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92分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市聚能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3959664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89分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江西国隆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3959664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88分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 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 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 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